在编和聘用劳动关系是否一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7:43:17 360 人看过

在编和聘用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事业编都是签合同的,但是这是聘用合同,其决定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人事关系,所以其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合同工即编外人员签的是劳动合同,与单位确定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事业编是国家统一拨款,且待遇是合同人员的3倍左右,合同工通常是用人单位内部经费解决,通常待遇要低很多,这就是相当于以前所说的临时工。

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银行编制以及公益性岗位。

一、358合同与正式工的区别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是建立的劳动关系,这些单位的劳动者均是合同制职工,没有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分。合同工是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正式编制职工而言的。区别主要是3个方面: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正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动程序

1、接收单位把你的档案交给省人事局审批;

2、带上”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开具”商调函“,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调走后需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公章;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着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人社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工资和编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4、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你的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受通知准备报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社保和劳动关系:是否应该在同一单位?
    1.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原因现在很多企业业务发展速度非常快,全国拓展市场,业务发展到某个城市了,公司开户还没有来的及,但是业务发展一定需要人员,企业劳动用工就一定会出现社保缴纳问题,通过第三方机构代为缴纳,以满足员工及公司发展的需求。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的行为,法律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可以,目前不同城市对此事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国外代理服务是明确立法的,这个也是大趋势。2.个人要求社保缴纳地的原因企业一般会在用工地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有些员工向企业提出要求在老家缴纳社保,未来退休回老家,不想在非户籍地缴纳,企业收到员工申请后有的会同意,这样也会造成劳动合同与社保主体不一致。目前我国社保体系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所以员工会认为在外地缴纳社保没有用,其实不然,不管在哪个地区缴纳,都是可以做社保转移的,而且如果在一个地区缴纳累计10年及以上,还可以选择在这个地区办理退休。3.社保与多种政策挂钩原因全国大部分一
    2023-07-07
    362人看过
  • 在编不在岗劳动关系有哪些
    (一)主要有:(二)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提前离岗的;(三)因党委、政府换届改任非领导职务、组织员的;(四)停薪留职、带薪留职、离职锻炼期满未归的;(五)长期请病假、事假的;(六)经商、办企业或到企业任职的;(七)缓刑满或受党政纪处分后应上班而未到岗上班的;(八)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九)其它形式如死亡、失踪、超龄未退休等违规领取工资的人员等等。此外,还有一些长期借用在外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工作变动而工资等关系仍长期在另一单位,不随之转移的,虽然他们都正常上班,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在单位无关,也应属于在编不在岗的一类。一、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有什么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1)劳动者,应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某些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但需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批。(2)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
    2023-06-25
    444人看过
  • 退休返聘用工是否确立为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者。现阶段,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性55岁)。劳动者一旦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即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资格的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上的效力。被用人单位聘用或者被返聘回原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聘用或者原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用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与劳动关系相应的各种法定的待遇用人单位可以无需给予这些特殊“劳动者”。如
    2023-03-09
    250人看过
  • 在编人员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一、在编人员如何证明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023-06-16
    452人看过
  • 劳动关系和劳动派遣关系是一个事情吗?
    派遣劳动关系并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而是补充形式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劳和劳动关系区别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这是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最基本、最明显
    2023-07-28
    83人看过
  • 退休回聘劳动关系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退休返聘人员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者。现阶段,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性55岁)。劳动者一旦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即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资格的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上的效力。一、退休回聘常见的三种情况1、劳动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2、员工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3、劳动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意外的单位工作。三、退休回聘人员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023-06-28
    370人看过
  • 聘请顾问是劳动关系吗?
    顾问职业属于劳务关系,由合同法来约否,不是由劳动法的劳动关系进行约束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
    2023-04-29
    326人看过
  • 单位聘请厨师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一、单位聘请厨师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自单位聘请厨师之日起,单位与厨师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
    2023-04-30
    486人看过
  • 公司聘用律师和劳动关系可以协议吗
    用人单位聘用律师不是劳动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从事业务,两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根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以下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人、公诉案件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投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回答有关法律的询问,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
    2023-08-08
    123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不存在是否存在劳动争议
    没有劳动关系,没有劳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形成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规划的原用人单位发生的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费纠纷。这三种情况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因此,没有劳动关系自然没有劳动争议。试工期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在试工期阶段也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就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双方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2023-08-08
    116人看过
  • 如何判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哪些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
    2023-07-24
    335人看过
  • 在编教师的合同是聘用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在编的教师是属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一、公办学校老师能兼职吗?看具体是什么兼职。在编教师是可以在外兼职的,但是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应该是不被允许的,比如说一些补课,尤其是一些有偿补课是绝对不可以的,当然比如说可以从事一些出租车或者是送外卖相关的工作,或者是其他互联网平台之类的兼职还是可以的,只要不影响自己本职工作就可以。在编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有规定限制其兼职行为。如果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管理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合同约定或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时,兼职才是禁止的。各地教育局有禁止利用教师便利补课,如果教育局有明文禁令的就不可以做,而其他兼职没有明文禁止也是可以的,前提最好
    2023-03-14
    4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返聘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争议]返聘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吗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领取养老金的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l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
    2023-06-10
    363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样吗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其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劳务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事实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依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3、从支付报酬上看。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给付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以及由
    2023-04-26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在编教师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双方是劳动关系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2
      双方是是人事(聘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也就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以,在编教师年度考核合格,聘用合同期满的,学校可以单方面不续聘,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聘用合同期满后,学校没续签聘用合同但继续使用的,在职教师也不能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在编教师在学校连续签订2次合同或连续工作满10年,也是不能够要求学校签订至退休的聘用合同的。至于教师能否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主动辞职,看双方
    • 劳动关系和聘用关系两种关系分别点在哪里?聘用关系人依什么法来保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3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相关限定对于劳动者保护有很大倾斜,设置有经济赔偿、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限制等强制性限定),适用爱人通常为单位及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该意义上的劳动者有较多限制,如年纪限制,即年满16岁且未达退休年纪),且劳动者须遵守单位的监督、管理,使用单位的生产工具,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还请注意与承揽的差别,承揽是指单位委托个人或其他单位,由该个人或单位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赔偿是否一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8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赔偿的项目不一样。 劳务关系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护理费、住院及休息期间的工资、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劳动关系可以得到的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住院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间待遇: 留薪期间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交通费 住宿费 异地就医往返途中伙食补助费
    • 职工把劳动关系拿到劳动局和劳动关系在本单位退休工资是否是一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
      职工把劳动关系拿到劳动局和劳动关系在本单位退休工资不一定一样。退休工资主要与缴费年限(工龄)、缴费金额有关。一般劳动关系还在单位没有解除的(尤其是5、60年代出生的在国有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单位一般会替员工支付企业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部分,这部分金额某些比较好的国有企业缴费金额比较高,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比较低,所以员工最终能够享受的退休金也比一般人要高;对于劳动关系在劳动局的人,由于缴纳的养老保
    • 劳动合同制员工和在编人员是否是一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6
      劳动合同制员工和在编人员是一样的,只要签定了劳动合同,就是在编人员。在编,就是劳动者已经纳入了该单位的人事编制,就相当于正式员工。在编人员,就是指有编制的人员。例如在事业单位,员工可能会有在编和非在编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在编人员是正式员工,非在编人员是非正式工或者是临时工。福利待遇有差别,但工资基数不一样,尤其退休待遇不一样。这种情况各个地方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