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
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保证人能免除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内没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
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如果担保人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应当同时向债务人和担保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要求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民法典连带保证责任向谁追偿
民法典连带保证责任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有两个连带保证人,其中一个保证人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另一个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n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n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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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免除责任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3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点: 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 4、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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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约定由保证人责任免除的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051、签订担保协议后,下列情形下保证责任会免除:主债权消灭;担保权利已经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权利;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但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以及其他法定的情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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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保证责任的免除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30一般保证: (1)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债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保证责任相应免除连带责任保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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