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程序涉及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5 19:31:44 498 人看过

一、涉外离婚的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法律文书的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涉外离婚证据的认定

在我国法院审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这里的“中文”指中文简体。

四、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问题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时,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这就需要对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的效力作出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作了如下规定:

1、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2、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涉外婚姻办理程序有哪些
    一、涉外婚姻含义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二、涉外婚姻办理程序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
    2023-03-30
    485人看过
  • 涉外保密协议有哪些内容
    一、涉外保密协议有哪些内容甲方:乙方: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项目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一条保密信息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第二条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
    2023-06-05
    182人看过
  • 涉外刑事辩护有哪些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以下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3、符合刑法以下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涉外刑事辩护需要经过哪些审理程序外国人的国籍以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国籍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义务。外国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的,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自诉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
    2023-08-04
    116人看过
  • 涉外结婚的条件有哪些,涉外结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什么是涉外结婚涉外结婚是指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和复婚的法律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凡涉外结婚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在我国,“涉外结婚”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结婚。二、涉外结婚的条件涉外结婚的条件与国内普通结婚的条件差不多,都需遵循以下条件:(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二)、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三)、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三、涉外结婚有哪些程序以下为大家罗列了涉外结婚的程序,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三)、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四)
    2023-03-22
    374人看过
  • 生命权涉及哪些内容
    生命权的内容包括权力或权利,一般认为包括生命安全维护权和生命利益支配权。生命权首先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生命是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所以生命权的基本内容归根结底是维护生命的延续,即保护人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生命利益支配权。生命权是否包含生命利益的支配权,实际上意味着生命权的主体能否处理自己的生命问题。生命权的保护义务1、综述生命权的优先价值须从相对方的保护义务体现出来。保护生命权的义务不能仅限于结果义务还应包括那些严重危及身体健康安全的行为义务,无论侵害生命权之死亡结果既遂或未遂,只要行为上存在害及生命的可能或目的,均属于违反了保护生命权的义务。这些义务可分为公法上的保护义务及私法上的保护义务。这些保护义务既包括了消极的不作为义务,也包括了积极的救助义务。以下侧重分析积极的保护义务。2、公法义务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应当积极地保护生命.在立法上,涉及生命权的立法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所谓“撞
    2023-07-08
    45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程序涉及哪些内容?
    (一)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
    2023-07-08
    335人看过
  • 离婚共同抚养协议涉及到哪些内容
    抚养协议书甲方(抚养人):乙方:(被抚养人):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五人平等协商一致,在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签订。内容如下:一、甲方作为乙方四人的父亲,乙方四人对甲方具有共同的抚养义务。二、乙方任何一人,不得以个人继承财产的多少为由主张要求减轻抚养义务,乙方四人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应当相同。三、经同意,现甲方暂时与其共同生活。其他被抚养人,虽未与甲方共同生活,但是在平时生活上应当关心甲方,按时支付抚养费。如遇甲方生病等困难时,乙方四人都有无条件义务进行照顾。四、乙方四人自愿按月每人支付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抚养费。五、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抚养费的开支情况,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购买生活用品享受生活,个人开支不受乙方任何一人干涉。六、如甲方因特殊重大疾病、意外事件导致费用增加的,乙方四人应当平均分配承担。七、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如乙方任何一
    2023-06-18
    315人看过
  • 涉外离婚委托代理及程序常规
    涉外婚姻离婚的程序:1、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2、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作了如下规定: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二、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
    2023-06-05
    195人看过
  • 涉外房地产的概念及内容
    涉外房地产,泛指我国与国外有关的一切房地产活动,可以从3个方面来认识:(1)主体涉外,指房地产经营主体或财产权益主体具有涉外因素。不仅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属于涉外房地产,而且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承租国内房地产情况,也属于涉外房地产,因为房屋及土地的所有和使用直接关联着涉外权益。(2)行为涉外,指房地产经营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具有涉外因素。(3)标的涉外,主要指我国在国外享有所有权及承租权的房地产以及所发生的经济活动。一般来说,涉外房地产主要包括以下二个方面的内容:1.外向型房地产外向型房地产是指建造商品房向境外人士销售。它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外销商品房二是中资直接在海外投资开发并在当地经营销售房地产。2.引进外资开发房地产引进外资开发房地产的主要目的在于补充国内房地产投资的不足,从而以更快的步伐大力发展以住宅建设为主的房地产业。要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引进外资的步
    2023-06-05
    95人看过
  •  涉及跨国离婚抚养权调整的程序有哪些?
    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分为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协议变更是指双方自愿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并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和促进其健康成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实施变更。而诉讼变更是指双方未能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但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分为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协议变更是指双方自愿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并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和促进其健康成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实施变更。而诉讼变更是指双方未能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但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 协 议 变 更 与 诉 讼 变 更 的 区 别 及 办 理 流 程协议变更与诉讼变更的区别及办理流程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诉讼主张。对于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它
    2023-09-05
    134人看过
  •  共同犯罪涉及哪些内容?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主体要件要求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客观要件则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主观要件则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其特点是犯罪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并实施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2、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 同 犯 罪 的 客 观 要 件 是 什 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是共同犯罪的最基本要件,即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才
    2023-09-11
    152人看过
  • 股权权利涉及哪些内容?
    股权的权利包括如下: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股东按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出资。但是,除非所有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出资。继承人的权利包括哪些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
    2023-07-14
    12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涉及哪些内容?
    行政复议的范围具体如下: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
    2023-07-19
    318人看过
  • 劳动保护涉及哪些内容?
    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劳动保护的立法和监察。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属于生产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及特殊保护制度;二是属于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如设备维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劳动保护的管理与宣传。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为了消除生产中引起伤亡事故的潜在因素,保证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在技术上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解决防止和消除突然事故对于职工安全的威胁问题。工业卫生。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避免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在生产中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的总和。它主要解决威胁职工健康的问题,实现文明生产。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保护的内容是什么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是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劳动保护是指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
    2023-07-11
    192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程序有哪些, 涉外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8
      涉外离婚程序 涉外离婚的程序为:如果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可通过离婚登记程序或诉讼离婚程序解除;反之则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除。 离婚登记程序:《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
    •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如何办理涉外离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6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
    • 中国涉外离婚的程序及资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9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适用中国法律审理该离婚案件。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 涉及离婚财产转移的程序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6
      1离婚时分割财产只能在夫妻间分割,不能将财产分给子女所有,因为协议的时候民政局不管这些,随便写。当然还有一点是民政局备案的银行和房管局都是不认可的。2你和前夫到处办理协议书,就该房产进行分割,分割给你,材料大概是本和发票有的话最好。等贷款还清后,你可以凭借该公证的协议书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3当然和房产部门问好,到时候是你自己拿协议书公证办理过户就可以还是要男方配合,如果还需要男方配合的话,你办
    • 涉外离婚程序,涉外离婚法律流程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29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