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以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征收土地是国家强制力依法实现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只有合法的政府机关才能行使这一权力,而非合法的机关和单位无权行使。比如,企事业单位不是土地征收法律组织的实施者。二是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办。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重新评估,对重新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根据《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在补偿方案签订期限内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不予受理房屋所有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补偿与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位置、建筑结构、装修、具体用途等因素有关。如果对拆迁补偿金额有异议,最好在评估阶段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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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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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婚姻损害赔偿的构成主体主体是谁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2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婚姻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婚姻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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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民事主体是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0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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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的公告主体是谁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51、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征收土地获得批准的,征地公告发布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2、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