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脚步的加快,对外交流日益频繁,涉外婚姻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涉外婚姻逐年增加。
以上海为例,作为远东重要国际都会的上海,外籍人士在沪人数不断增加。根据2002年上海室劳动保障局公布的数字,在沪工作的外国人数已达到19239人,再加上商务停留及其他原因驻沪的外国人,目前在沪外国人数在10万左右。目前,在上海工作的外国人的人数占据前十位的分别是日本、美国、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德国、澳大利亚、法国、加拿大、英国。从就业人数比例看,日本占33.3%,美国占11.7%,韩国和新加坡分别占8.8%和8.1%。
随着沪外国人数的增加及对外合作交流的频繁,上海的涉外婚姻也有日渐增加的趋势。在上海,每100对新婚夫妇中平均有3对是涉外婚姻,在中国各省市区中名列第一。据统计,1996年至2002年的7年间,在上海登记的涉外婚姻超过2.1万对,平均每年3000对。这个数字比1980年增加了7倍多。目前,平均每天有10余对中外联姻的新人在上海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领取结婚证书。
一、涉外婚姻含义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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