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的专利权的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9:20:41 287 人看过

第三方支付业务涉及网络支付、移动支付、预付卡发行、银行卡收单及其他支付服务,是支付的重要渠道,为了保证支付数据传递过程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第三方支付行业从业者纷纷借助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加大支付安全和传输技术的研发投入,以保障支付流程的安全和便捷,而同时对在此过程产生的技术方案的专利保护也成为第三方支付行业重要的命题。

近日,亚马逊的“一键下单”的专利技术到期,对其他电商来说无疑是好消息,无须再为使用这项功能而支付使用费,而之前这项专利技术使用也为许多电商所诟病,认为此项技术不具备“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那么在中国法律项下究竟哪些支付技术能同时具备安全、高效的功能性需求,又能满足专利技术的申请要求,使得相关机构的支付业务能够在安全、高效的同时,不逾越专利技术的边界。

专利权是专利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赋予给专利权人的权利,除非一些特殊情况的出现,在专利保护的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一般都不会丧失其专利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丧失专利权的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四种:不按规定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自愿发表放弃声明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的;因违法原因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以及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其中专利保护由于法律明确规定了保护期限。法定保护期限届满,专利权就终止,即该专利技术成为社会共有的资源,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专利权人不再享有独占权,不能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无偿使用该专利技术。

一、专利权申请条件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较为严格的专利申请条件,对于技术方案来说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或者具备两项特征。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欧洲免税购物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专利行政纠纷》一案中,法院对原告的提出的名为“安全的在线支付系统”的发明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为由,维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法院通过对权利要求书的中描述的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严格审查,并称无论是系统商业代码还是商业代码,两者的作用都是用于商家和顾客之间的交易,如果顾客在连接到没有预先注册商业代码的商家来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在授权请求中系统自动生成一个系统商业代码以标识商家,从而完成鉴权主机对支付卡的授权请求,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0的技术方案,对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并且这样的结合也没有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所以权利要求10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不具备创造性。

因此对于专利申请,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前提下的条件才能取得专利许可。

二、专利权申请客体

对于专利申请客体,我国《专利法》及配套相关规定仅作出宽泛的规定,对于是否符合专利要求,则需按照《专利审查指南》对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等文本的进行实质审查,确认是否属于符合专利申请要求。

2011年6月13日,日本电通应用股份有限公司(“日本电通公司”)宣布,该公司以其在中国大陆的专利被侵权为由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对其他支付机构发出侵权警告函。前述日本电通公司拥有的专利名为“管理交易和清算的方法,通知关于消费动向的信息的方法”,授权公告日为2007年8月15日,专利号为ZL200310118825.5,在中国得到授权的技术方案专利的情况为:

其权利要求书中对权利要求1是:

“一种管理交易与清算的方法,该方法使用:发布账单的供应者使用的供应者系统;接收账单的买主使用的买主系统;供应者银行系统,管理供应者的银行账户;买主银行系统,管理买主的银行账户;服务器,通过通信网络与上述供应者系统、上述买主系统、上述买主银行系统及上述供应者银行系统可通信地连接,所述管理交易与清算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上述服务器从上述供应者系统接收由上述供应者系统记载了用于确定是哪个账单的固有识别码的电子账单……”,该技术方案几乎是所有支付系统的实现路径。

如何判定其具备技术实质,在《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并且在《专利审查指南》中认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可见,商业方法若要得到专利授权,最关键的问题是要构成“技术方案”。然而,《专利审查指南》阐述了技术方案的定义:“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所述的技术方案,是指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未采取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因此技术方案的要素可概括为三点:解决技术问题、采取技术手段、产生技术效果。其中,最本质的要素是“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

《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规定,“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解决技术问题,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这种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说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在2017年的《专利审查指南》修订条款中规定,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从上述规定可看出,仅仅涉及或实质上就是一种算法、游戏规则,也不具备物理实体特征等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问题的关键在于方案整体上是否使用了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解决了技术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方支付相关文章
  • 第三方支付的优势有哪些
    1、成本优势支付平台降低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直连银行的成本,满足了企业专注发展在线业务的收付要求。2、竞争优势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益中立,避免了与被服务企业在业务上的竞争。3、创新优势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个性化服务,使得其可以根据被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所创新的商业模式,同步定制个性化的支付结算服务。在缺乏有效信用体系的网络交易环境中,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网上银行支付方式不能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支付方式比较单一;以及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方面无法得到可靠的保证;交易欺诈广泛存在等问题。其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对商家而言,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规避无法收到客户货款的风险,同时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支付工具。尤其为无法与银行网关建立接口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便捷的支付平台。其次,对客户而言,不但可以规避无法收到货物的风险,而且货物质量在一定
    2023-04-29
    493人看过
  • 第三方支付代付流程是怎样的
    支付流程在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中,支付模式使商家看不到客户的信用卡信息,同时又避免了信用卡信息在网络上多次公开传输而导致信用卡信息被窃。以B2C交易为例:第一步,客户在电子商务网站上选购商品,最后决定购买,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第二步,客户选择利用第三方作为交易中介,客户用信用卡将货款划到第三方账户;第三步,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客户已经付款的消息通知商家,并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第四步,商家收到通知后按照订单发货;第五步,客户收到货物并验证后通知第三方;第六步,第三方将其账户上的货款划入商家账户中,交易完成。优点成本优势支付平台降低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直连银行的成本,满足了企业专注发展在线业务的收付要求。竞争优势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益中立,避免了与被服务企业在业务上的竞争。创新优势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个性化服务,使得其可以根据被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所创新的商业模式,同步定制个性化的
    2023-04-17
    304人看过
  • 什么是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
    一、什么是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通过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支付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货物,并且进行确认后,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二、第三方支付的优缺点(一)优点1、比较安全,信用卡信息或帐户信息仅需要告知支付中介,而无需告诉每一个收款人,大大减少了信用卡信息和账户信息失密的风险;2、支付成本较低,支付中介集中了大量的电子小额交易,形成规模效应,因而支付成本较低;3、使用方便。对支付者而言,他所面对的是友好的界面,不必考虑背后复杂的技术操作过程;4、支付担保业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付款人的利益。(二)缺点1、这是一种虚拟支付层的支付模式,需要其它的“
    2023-04-29
    372人看过
  • 专利权法规:专利权的保护
    第五十六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第五十七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
    2023-04-23
    158人看过
  • 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
    任何申请的专利都是有保护期的,而这个保护期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期限,你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众领域,无偿贡献给社会。《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这一条才是专利法的保护,从其用词上我们看出,其实真正的保
    2023-03-18
    79人看过
  • 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
    一、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任何申请的专利都是有保护期的,而这个保护期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期限,你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众领域,无偿贡献给社会。《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这一条才是专利法的保护,从其用词上
    2023-04-23
    434人看过
换一批
#互联网金融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 更多>

    #第三方支付
    相关咨询
    • 第三方支付的法律保护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04
      第一,我国第三方支付中突出的法律问题第三方支付是指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法人机构,通过与各大银行签订合同,为用户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第三方支付在中国正在蓬勃发展。然而,我国法律体系对第三方支付中遇到的许多问题没有相应的明确。本文从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缺失、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法律地位不明确、第三方支付安全风险突出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第三方支
    • 专利权的保护方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1.专利行政管理(处理)途径; 2.专利民事诉讼途径; 3.专利刑事诉讼途径,以上是保护专利权的主要三种途径。
    • 专利权保护的方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5
      专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三种,只有协商是由权利人和侵权行为人两方参与其余两种保护途径都是有第三方参与的,如果是专利权人主动提起诉讼的,应当由起诉方先在起诉时主动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如果是不缴纳的,人民法院有权不受理。
    • 专利权保护方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0
      专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三种,只有协商是由权利人和侵权行为人两方参与其余两种保护途径都是有第三方参与的,如果是专利权人主动提起诉讼的,应当由起诉方先在起诉时主动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如果是不缴纳的,人民法院有权不受理。
    • 专利保护的方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06
      在专利权被侵权后,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1、协商、谈判;   2、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3、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专利保护在现在的经济发展已经是不可避免,为了在未来的经济市场取得较好的发展,就把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好,即进行专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