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作为遗嘱的见证人的流程
律师作为遗嘱的见证人的流程:
1.与委托人、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见遗嘱人并为其做笔录;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做见证书、一式三份。委托人一份,律所备案两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律师见证遗嘱的要件
1.当事人行为要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误解等情形,为此律师要同当事人面谈并查阅、核实各类材料原件;
2.当事人行为要合法,不存在违法或规避法律之情形,为此律师要认真查阅全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否则,律师会建议或要求当事人调整行为方式直至符合真实合法的要求,如仍达不到此要求,则律师会拒绝当事人的委托。
3.必须是执业律师才具有律师见证资格。
三、律师见证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见证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如果遗嘱人既立有公证遗嘱,也立有律师见证遗嘱并且两者内容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如果没有立过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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