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声明有时效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8:23:43 345 人看过

一、房屋拆迁的声明有时效性吗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不服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时房子的屋檐算吗?
    一、房屋拆迁时房子的屋檐算吗?1、确定被拆迁房屋面积时,不会将屋檐计算在内。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4)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等均按建
    2023-12-09
    425人看过
  • 遇征地拆迁问题有时效性吗
    一、遇征地拆迁问题有时效性吗涉及房屋征收拆迁方面的纠纷,具有法定时效性,通常情况下的诉讼时效限制为六个月。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如果他们需要就某项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知晓或被告知该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但若法律另有限定,则依其规定。特别指出的是,因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行为引发的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才提起的,以及其他类型的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拆迁征地安置房有房产证吗关于拆迁安置住房是否具备房产证书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由于在相关法律法规下,拆迁安置住房主要目的在于依据国策规
    2024-07-19
    411人看过
  • 浅析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无效性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的协议无效?在下列情况下股份转让协议无效:1、当事人转让股份的意思表示不真实;2、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协议违背公序良俗;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023-07-04
    58人看过
  • 拆迁的房屋到底有没有强制性
    房屋拆迁不具有强制性,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具有的强制性不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023-08-02
    476人看过
  • 拆迁办理的房屋建房协议有效吗
    拆迁之后签订联合建房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有效的,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方进行欺诈,或者损害国家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一、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合同履行完毕能否请求确认无效可以。有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确认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2023-03-15
    251人看过
  • 拆迁协议未注明补偿有效性
    拆迁协议没有注明补偿有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我的房屋拆迁协议没有达成一致,我应该怎么办被拆迁人不满意拆迁的补偿条件,房子还是被强拆了。这是为什么呢?拆迁正强势推进,全国各地普遍展开了拆迁工程。而随着拆迁越来越多,其反映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一个在各地都普遍存在的最为明显的问题是:强拆。这里要说到一个合法强拆的问题。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3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条例可以看出,法院执行合法强拆的前提是被拆迁人不行使复议、诉讼等法
    2023-07-03
    124人看过
  • 房屋拆迁,期间行政赔偿金有时效吗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知道或者在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房产起诉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二十多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五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拆迁公告有时效吗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当繁杂,不仅仅是法律法规,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就像这个征地批文的有效期问题,从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当中确实找不到答案,而对这个问题进行规定的,恰恰是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例如: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7号)第(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
    2023-08-18
    79人看过
  • 拆迁房屋的强制性补偿
    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高铁拆迁是强制性的吗房屋拆迁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但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建设高铁是属于公益项目,所以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是一定要拆迁的,是属于强制性的,征收方进行经济补偿后,被征收人要搬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
    2023-08-04
    398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效力和时效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行政行为之日起,诉讼时效为6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房产起诉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二十多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五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合同的效力待定和可撤销什么区别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区别分别有: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在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可以进行补救;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是不可以进行补救的;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023-08-05
    379人看过
  • 拆迁房屋纠纷时效多长时间
    一、拆迁房屋纠纷时效多长时间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取决于提起什么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若提起行政诉讼,一般为6个月,自知道或应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
    2023-04-18
    231人看过
  • 在明拆迁律师:你的房屋是被“合法”拆迁的吗?
    房屋征收拆迁,被拆迁户提到最多的就是我的房屋被强拆了。一提到这,很多人都会以为强拆是违法的,需要给予被拆迁人赔偿。也因此,很多被拆迁人开始了漫无目的的维权之途,结果到最后被告知是“合法”强拆,只能给予基本的补偿费甚至是没有补偿。也有相反的情况,即拆迁方往往打着“合法”强拆的幌子,忽悠被拆迁人,肆无惧惮的大拆特拆,让被拆迁人苦不堪言了。那到底什么是“合法”拆迁?什么是非法强拆呢?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您释法,来看看你的房屋是不是被“合法”拆迁的。什么是“合法”拆迁一、根据现行法律,针对房屋的合法强拆有两种方式,即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行政强拆是由人民政府责成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拆,现已被废除。司法强拆经法院法定程序裁决的强拆,是由法院下发的强拆通知。这是目前合法的强拆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
    2024-02-09
    421人看过
  • 无产权证拆迁要登报声明吗
    无产权证拆迁时需要登报生命的。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民法典无产权证房拆迁会赔偿吗民法典对无产权证房拆迁会不会赔偿没有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无产权的房屋如果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拆迁时没有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
    2023-02-21
    323人看过
  • 房屋拆迁谁签字有效?
    法律综合知识
    1、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2、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3、根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024-05-12
    438人看过
  • 拆迁房屋的遗嘱是否有效?
    被继承房屋拆迁遗嘱有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的遗嘱无效: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关于房屋遗嘱继承公正论遗嘱继承[导读]父亲先于祖父祖母去世,祖父祖母留下的财产该由谁继承是父亲的儿子还是父亲的兄弟这涉及到遗嘱继承的问题。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先房屋所有权人是我的父亲,因部分原因,我的父亲将房屋转到了我奶奶的名下。现如今,基于此事,我奶奶想立一份房屋遗嘱继承公正将房子转到我(孙女)的名下--本来想还给我父亲,由于我父亲希望将房屋给我继承,所以省去中间手续,直接将房屋转到我名下。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您帮助解答:首先,我奶奶有4个子女,我的爷爷已经过世。如果要办理此项手续,是否需
    2023-07-14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没有公证有效吗,没有房屋拆迁协议有效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2
      房屋拆迁了分家协议有效吗具体分为以下几点:1)首先房屋被拆迁,按最新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肯定是要进行补偿的,且住在房屋内的使用人或租户也应该得到合理安置的(2)有无证件主要是补偿的标准高低的问题,一般如果两证齐全,那么补偿就会按照确权的面积百分百的确认给予补偿,由于目前你仅有房屋所有权证,那么房屋所有权证上所注明的建筑面积部分是肯定可以获得100%的赔偿的,只是有的地方会存在搭
    • 房屋拆迁,房屋翻新,拆迁时有赔偿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5-29
      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通常认为,征收范围确定的标志是房屋征收公告的发布。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
    • 房屋拆迁能遗嘱吗?房屋拆迁遗嘱有效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可以立遗嘱,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存在一定的风险。
    • 房屋征收拆迁案件时效性怎样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1
      房屋征收拆迁案件有时效性,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合同对房屋买卖有效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2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有: 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2、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