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送管辖权原告不同意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认为民诉法三十八条的规定中的“当事人”应当是包括原告,在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时,原告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另外,必要共同诉讼中,后参加诉讼的原告应当可以提出管辖异议。
二、移送管辖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
在人民法院受理了公民提交的案件时,是需要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确认的,如果本法院对提交的案件不具备管辖权时是需要将案件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同时接受到移交管辖权案件的法院,也是必须要进行受理的,不得擅自的将受理的案件再次的移交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原告不服移送管辖裁定怎么办
291人看过
-
如果原告对管辖权的转移不满意怎么办
148人看过
-
原告能否对管辖权移送提出上诉
135人看过
-
原告是否可以申请移送管辖
311人看过
-
移送管辖后发现没有管辖权怎么办
398人看过
-
管辖权移送退费怎么办理?
263人看过
-
移送管辖原则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31移送管辖程序:人民法院发现受理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应当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按照规定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属于法院管辖的,应当接受。
-
移送管辖后发现没有管辖权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23如果发现没有管辖权是需要向上级人民法院上报。我国的法律法规会规范着公民的各项权益,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那么当事人在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请求后也是需要将起诉状以及案件相关的材料和证据一并提交至法院,以便于法院进行审理。
-
管辖权移送退费怎么办理?上海在线咨询 2021-09-29对于案件被原审法院因管辖权而移送其他法院审理的,对于原告已经缴纳的诉讼费用,处理方式有二种:1、由原审法院负责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随案件一并移送管辖法院,不再退回原告。2、由原审法院将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由原告自行向管辖法院交纳诉讼费用。而如果法院退诉讼费用的,可由当事人直接与原审法院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联系,由其开具退诉讼费用的单子,再按法院有关诉讼费用退费的具体规定,在办理好退费审批手续后,
-
办理机关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1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关于“管辖权转移”规定是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
-
2022年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5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关于“管辖权转移”规定是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