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是不是必须通过诉讼的途径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1:25:35 297 人看过

必须通过诉讼行使代位权,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这样才不会侵犯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权益,才能避免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第三人之间因此产生纠纷。

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需要向法院起诉,并且是向法院申请以本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一、债的保全是指什么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债权人可以代表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代位权有什么特点

代位权的特点是: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具有约束力;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可见,债权人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与代理权不同;

3、代位权是债权人要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要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4、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5、代位权不是诉讼权,而是实体权。

三、债权人代位权有哪些行使条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建立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必须享有第三人债权或者返还请求权等现实权利;

3、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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