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几月可以发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9:22:42 103 人看过

国家土地补偿款一般自征收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发放。作出土地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后、实施土地征收前发放补偿,并一次性支付到位。

一、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阳新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阳新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不同地段的不同,以菏泽段为例:①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公布的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涉及

1个区片,三级区片每亩补偿5.2万元。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为:共分为建筑物、林木、果树、青苗4大类37小类,标准平均上调幅度为34%。林木标准平均上调50-150%,青苗标准上调200%左右。③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有关部门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资源局会同牡丹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国有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划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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