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侵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20:34:45 306 人看过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对于其中某些相近似产品的细微差别,普通消费者往往会忽略掉,而专业人员则很容易分辨出来。在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如果从专业人员的角度出发,对权利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对于类别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产品,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仍不免混淆,则构成侵权。

一、外观专利侵权怎么确定

首先确定法律规定的外观专利保护范围,以在照片或图片中所呈现的为准。其次在侵权产品与被侵权产品是否为同类同用途或相似产品进行对比。若不相似相同则不构成侵权。最后用普通消费者眼光将两种商品进行对比。若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侵权商品完全相同或在大体要部方向大体相同,整体上相似那么此产品构成侵权。

二、假冒专利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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