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在刑事诉讼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8:23:32 74 人看过

扣押刑事诉讼法条款内容是: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而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要求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

船舶扣押的方式

扣押船舶的方式主要为查封,查封使得船舶在被扣押期间其所有人丧失了对船舶的处分权和抵押权。实践中,我们将船舶扣押的方式分为两种:死扣押和活扣押。

死扣押是指被扣押期间船舶不能驶离港口,不能投入使用或营运,更不能设立抵押权或进行处分。这种传统的扣船方式保全效果较佳,船舶灭失、损坏或产生具有船舶优先权的债权的可能性较小,同时也可迫使船东尽快提供担保。

但是,死扣押也有其弊端。船舶被死扣押后便不能发挥其自身的经济价值,反而需要耗费大笔的管理经费开支,于是近年来随着扣船实践的不断丰富,扣船方式也演变出新的方式“活扣押”。

活扣押并非《海事诉讼法》的首创,早在新民事诉讼法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的适用意见中就有活扣押的规定,海事诉讼实践中也早已实行过这种倍受争议的扣船方式。

相对于死扣押,活扣押是一种较为温和的处分措施,船舶在被扣押期间不得处分,也不准设置抵押权,但可以投入营运。这不仅可以避免扣押期间的营运收入损失,而且可以避免因扣押产生的费用损失,况且,活扣押使申请人的责任风险降到最低,因而受到了普遍的欢迎。

审判实践中,活扣押较多运用于国内沿海运输船舶,这是因为:

(1)这些船舶在国内登记,其若是要转让和设定抵押同样需要在登记机关登记,海事法院可以要求登记机关协助不予办理;

(2)这些船舶航线均在国内,易于监督;

(3)船东很可能在国内由其它财产可以用来清偿债务;

(4)允许其短线营运同样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因此,就以上几点来看,现今活扣押适用范围之界定是存在其合理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诉法扣押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刑诉法扣押时间的规定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续封、续扣、续冻的期限也没有“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即续封、续冻、续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有利于案件的尽早侦破。但应遵守刑事诉讼法查封、扣押财物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有期限上的规定
    2023-06-03
    5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换押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羁押期限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
    2023-06-23
    12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扣押文书的规定是什么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一、刑事拘留留期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有利于案件的尽早侦破。但应遵守刑事诉讼法查封、扣押财物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有期限上的规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犯罪嫌疑人应配合公安机关或法院执行财物的查封与扣押,如果不配合的,执行机关可以对其强制执行。二、侦查人员扣押物证的要求是什么?侦查人员扣押物证的要求: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2、只有侦查人员才能行使对物证、书证的扣押权。侦查人
    2023-03-26
    26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先行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先行扣押的规定是: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如果是在勘验、检查和搜查中发现需要查封、扣押的物品、文件时,凭勘查证和搜查证即可予以扣押;如果是单独进行扣押,则应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一、资金被冻结需要交解冻金吗?平台资金被冻结然后让我充钱解冻我,这种属于网络诈骗的行为.被网络诈骗后,报案并立案后,钱财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网络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长,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损失。作为受害人,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和详细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尽快抓到罪犯,追回损失。若警方短时间内无进展,也不要太过于着急,耐心等待同时汲取教训,不要再次上当受骗。被诈骗的钱还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案件能否侦破及抓获犯罪嫌疑人赃款赃物是否被挥霍。如果案件不能侦破或者赃款赃物被挥霍就不能要回来,否则就可以发还受害人。
    2023-04-05
    8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先行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先行扣押的规定是什么?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通常与勘验、搜查同时进行。扣押物证、书证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如果是在勘验、检查和搜查中发现需要查封、扣押的物品、文件时,凭勘查证和搜查证即可予以扣押;如果是单独进行扣押,则应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2、查封、扣押的范围仅限于与查明案件有关的具有证据意义的各种物品、文件。对违禁品,无论是否与本案有关,都应先行扣押,然后交有关部门处理。3、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持有人及其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时,不影响扣押的进行,但应当在清单上注明。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损毁或丢弃。5、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时,经公安机关
    2023-06-18
    19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先行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先行扣押的规定是什么?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通常与勘验、搜查同时进行。扣押物证、书证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如果是在勘验、检查和搜查中发现需要查封、扣押的物品、文件时,凭勘查证和搜查证即可予以扣押;如果是单独进行扣押,则应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2、查封、扣押的范围仅限于与查明案件有关的具有证据意义的各种物品、文件。对违禁品,无论是否与本案有关,都应先行扣押,然后交有关部门处理。3、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持有人及其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时,不影响扣押的进行,但应当在清单上注明。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损毁或丢弃。5、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时,经公安机关
    2023-06-03
    2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中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1
      逮捕后羁押最长时间是7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
    •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刑事诉讼是如何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6-27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
    • 刑事诉讼法先行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8
      刑事诉讼法先行扣押的规定是: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如果是在勘验、检查和搜查中发现需要查封、扣押的物品、文件时,凭勘查证和搜查证即可予以扣押;如果是单独进行扣押,则应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
    •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如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0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
    • 刑事诉讼法关于扣押物品的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