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学、管理学的学者及各工商部门的专家都曾进行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笔者归类如下:(一)通过网络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以及具有虚假表示的商品。如2000年发生的我国首例因电子商务引发的不正当竞争——北京金洪恩电脑有限公司诉北京惠斯特科技开发中心不正当竞争案。(二)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此类案件为现阶段工商部门查处最多的,笔者所在的工商所今年已查处2起。
(三)网络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如拥有中国人网站的沙岭网络公司曾在网络上提出“建10分钟网页,可得一套住房”。(四)利用因特网侵害竞争对手的商誉。如北京市普天新能源技术开发公司诉北京市中北高科机电公司司法文书上网不正当竞争案、泉州联盛轻工企业有限公司诉泉州仕达斯制衣公司“旗牌王”纠纷案。(五)网页抄袭。如2003年2月20日徐州某漆厂状告徐州某装饰公司案。(六)侵犯商业秘密。电子邮件的普及、国际信息网的运用与电子商务的开展,以及尔虞我诈的虚拟商场、不择手段获取商业利益的情形使得商业秘密时时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之中。例如利用管理网站的优势,随意窃取、泄露或使用上网企业与个人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性资料信息;员工利用电子邮件有意或无意地传送企业秘密商业信息;以
FTP传输文件、BBS电子公告板、新闻组和远程登录等方式都可能造成对商业秘密的侵害。(七)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利用深度链接方式绕过他人网站发布广告的页面(一般是主页),而直接进入次一级页面访问,导致被链网站的用户访问量和广告点击率下降,广告访问量及广告收入大为减少,还可以引诱用户阅读设链者主页上的广告,从而通过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被链接网站的经济利益和竞争能力。(八)域名纠纷。一些单位和个人将他人的商标、厂商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网站名称、名人姓名等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再高价出售给商标、厂商名称所有者牟利或利用他人知名商标、名称的良好商誉达到混淆、引诱、误导消费者访问以攫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的目的。如2000年8月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www.eastday.com)诉济南开发区梦幻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中心eastdays.com域名纠纷案。
另外,近几年出现的几款较为著名的网络产品中都充斥着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笔者归类如下:
(一)窄告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窄告是网络广告的一种新形式。它通过精确匹配广告主的广告“关键词”和网页文章内容,能够在新浪、网易、人民网、新华网等3000多家国内一流网站上进行定向投放。它的特点是针对性较强、广告费用低等。比如,某汽车销售广告,可以定向投放到“汽车”相关的网页上,而不会出现在“体育
”、“女性保健”等无关的网页上。而一些商业信誉低、实力较差的企业纷纷通过窄告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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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行为:正当与不正当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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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是指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1、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商业贿赂; 2、对在网上提供的产品进行不符合产品本身质量的虚假宣传; 3、对他人的产品污蔑、诋毁; 4、抄袭...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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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问题的法律措施是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6解决相关法律肢解、竞和、冲突、滞后的问题 目前单项立法肢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问题严重,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动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经济宪法、竞争秩序基本法的地位,不利于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监管和发展。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抵触,有的内容明显滞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存在着某些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的缺陷,如“对商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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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和不正当竞争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9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3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都明文禁止最高奖金额超过五千元的有奖销售,但传统环境中不正当有奖销售的主体界定为经营者和购买者,此时被告网站可能以当事人主体资格不符为由进行抗辩,这就涉及到对有奖销售进行扩大解释的问题,以将这种具有客观危害性后果的行为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 2.为了排挤竞争对手,增加市场占有份额,某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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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未公开涉及不正当竞争问题, 是否会涉及不正当竞争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3网站是否是你做的,是否泄漏技术秘密,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要靠证据说,不是你说的。所以你应当详细讲清楚都有啥证据支持你的说法,我才可以给你给建议。 深圳晚报、商报特约嘉宾律师,成功代理南方报业集团、贵州同济堂药业股份公司、重庆卓创宏展房地产公司、深圳金因生物公司、深圳华生元公司、中山生物工程公司等多起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成功代理四通高科股份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土地抵押、深圳影响面很大的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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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81,仿冒行为 仿冒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仿冒标志或者采用其他的虚假的标志从事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活动,引起公众误解,诱使消费者误购,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网络经济时代,利用网络,传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仿冒行为有了新的表现形式:一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二是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演,误导消费者。三是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 2,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是指以捏造事实、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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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9第一条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知名商品”。人民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原告应当对其商品的市场知名度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