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08:32:34 185 人看过

微信也可办理国税业务啦,无论是预约、查询还是申报,一键搞定!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市局:

省局: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操作说明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介绍:

在网上办税大厅,您可以方便地办理大部分涉税业务。不需要任何授权,你可以使用面向公众的功能,包括

1、公众查询,有:税务登记查询、发票遗失查询、商品退税率查询等内容,具体如下:

2、查看税务局发布的公告;

3、查看税务局的政策法规和各类办事事项介绍;

4、下载发布的资料软件等;

5、与税局进行专家解答、工作建议、投诉举报等互动的交互。

如果你已经在税务局办理了网上办税的业务,用拿到的帐号密码登陆后,您可以享受给纳税人提供的多项专业服务,包括:发票认证、申报缴税、出口退税预审、涉税查询、审批业务办理等。

第一次登陆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操作说明

如果您是第一次访问网上办税大厅,您需要先登陆,才能访问申报缴税、网上认证等面向纳税人的服务。请您拿到从税务局领取的帐号密码,从左上角登陆进入办税大厅。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开办的业务

目前,网上办税系统已开通涉税信息查询、发票查验。从06年6月份开始,对东莞纳税人开通了网上申报、缴税、出口退税预审等涉税事项。

网上办税业务的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1、-前台开通。请点击左上角普“注册”按钮,可进入注册界面,根据提示填写相关注册资料,其中用户密码由用户自行设定,点击提交后并打印《网上办税申请表;

注册界面

企业注册资料填写/提交页面

2、纳税人携带《网上办税申请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主管税务分局的办税大厅办理开通手续,即可进行网上办税。

扩展阅读:

微信如何进行国税业务办理

第一步:关注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国税业务办理界面

第三步:选择业务办理

如下图所示,常见的国税业务办理预约、申报缴纳、发票业务等,都可以在该平台进行,灵活运用,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涉外税收检查工作的
    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做好1999年涉外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际函[1999]23号,下称:23号文)的要求,现对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检查工作布置如下:一、根据23号文精神,涉外税收检查工作应作为涉外税收征收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今后,各征收单位应结合日常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涉外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有关当年涉外税收重点检查内容由市局作统一部署。二、今年涉外税收重点检查内容是:(一)预提所得税扣缴情况1、范围:对自1998年以来外国企业从境内取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其中重点检查户不少于检查范围的30%。2、检查重点:(1)各单位结合贯彻国税函[1998]757号文的精神,检查企业支付或应付并已列支的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是否按规定
    2023-06-07
    92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征[2008]7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中华会计网校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精神,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关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重新开具发票。(一)销售方在开具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当月收到退回的未抄税的发票联、抵扣联且购买方未认证的,按作废处理,可重新开具发票。(二)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发票。二、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一)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可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购买方取得专用
    2023-05-03
    279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稽[2003]28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为规范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的标准化、程序化管理,维护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共享系统实施偷骗税的不法行为,加强共享系统的安全措施和严格监督,确保逐步实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8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局制定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一、本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仍按“先实行一机一卡,后实施一机多卡,先试点,后推开”的总体原则进行。二、为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共享系统(一机多卡)推广工作由市局统一安排。具备条件的分局,可对所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实施一机一卡,不再另行实
    2023-05-03
    133人看过
  • 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
    发布部门: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济国税发[2008]46号各基层局: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征免行为,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以及上级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增值税管理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征免行为,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
    2023-05-03
    483人看过
  •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发布部门:辽宁省大连市财政局、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大财法[2005]12号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二○○五年一月十日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电信企业的业务发展和公平竞争,根据现行所得税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对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费用税前扣除等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业务销售过程中捆绑提供通信产品和服务优惠的所得税处理电信企业在发展业务过程中,为留住老用户、发展新用户或鼓励用户入网以
    2023-04-24
    477人看过
  • 东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一、东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的步骤1、登录社保网站:2、选择线路;3、选择个人网上查询4、登录东莞网上申报服务系统5、输入密码6、输入验证码7、点击综合办理就可以办理你想办理的业务了。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障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
    2023-05-04
    93人看过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检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稽核检查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普国税发[1997]103号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涉外征收分局: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稽核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检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稽核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管理,强化依法治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增强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增值税稽核检查,按照具体实施环节和工作要求的不同分为增值税稽核和增值税检查。第三条山东省各级国家税务局对所辖增值税纳税人的稽核检查均适用本办法。第二章增位税稽核第四条增值税稽核是指国税机关对纳税人发票使用及其他纳税申报资料的正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核查
    2023-05-03
    330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八大税案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八大具有典型意义的税收违法案件进行了曝光。从这些案件中,可以梳理出目前我国税收违法案件中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税务与公安部门的侦查手法等方面的特点。闪电一号专案:102家企业骗税3.28亿元该案系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在全国5省1市同时发起的专案统一收网行动,被定为作案手段最为典型、打击犯罪链条最为完整、涉及地域最为广泛、抓获人数最为众多、一次性冻结赃款数额最高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查获的102家涉案企业骗取出口退税3.28亿元。深圳7.18案件:分片包干专业协作骗税该案突出特点为以血缘、地域为纽带,以虚开、骗税等为链条,分片包干化解骗税环节,专业化强,由专人负责勾结货代公司、报关行,专人勾结生产企业虚开发票等,使骗取出口退税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流转速度快、成功率极高。9.13团伙案:企业经营异常发现疑点该案系税务部门对企业日常检查时,发现企业账目中疑点众多:购进的货物品名与销售
    2023-06-07
    121人看过
  • 东莞国家税务局执法范围、职权、依据、程序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系统的税务稽查工作;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稽查案件的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工作;负责对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及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以及本级确定的大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或转办各跨区稽查局查处的工作;负责税收违法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检、法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扣税凭证涉税问题、金税工程发票稽查和协查以及转办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一、稽查执法职权《中华人民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至五十九条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
    2023-11-26
    172人看过
  •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文号]:东地税发[2003]190号[发布日期]:2003年09月30日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各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局补充规定如下:一、通知第六条第二款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营业税起征点,具体按照《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3]330号)规定执行。二、通知中的个体经营是指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2023-06-10
    464人看过
  •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及电话一览
    1.石家庄市桥西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建国路663号电话:0311-667719132.石家庄市桥西区地方税务局第二办税服务厅地址:石家庄裕华路31号电话:0311-860933973.石家庄市裕华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石家庄市谈固南大街79号电话:0311-856938274.石家庄市新华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中华北大街282号电话:0311-667791725.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和平东路280号电话:0311-862170216.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第二办税服务厅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路31号电话:0311-860933727.石家庄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东区大厅)地址:珠峰大街180号珠峰国际花园小区院内电话:0311-853893058.石家庄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西区大厅)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创新大厦一楼电话:0311
    2023-05-30
    157人看过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发[1999]357号各征收、稽查分局,各区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6月23日·国税发[1999]124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为了加强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管理,明确税收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现就有关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征券交易印花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二、对不属于第一条所述情况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交易
    2023-05-03
    130人看过
  • 东莞桥头镇税务局业务范围
    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车购税办理、非税业务。一、国外购物退税流程国外购物退税流程:1、相关文件查验、登记表领取:企业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经营出口产品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证后,应在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申报及受理: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按有关要求填写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和相关人员印章,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税务机关,经核实无误后,税务机关予以受理登记;3、发放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正式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向企业发放出口退税登记证;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二、简易注销不用去税务局吗简易注销不需要去税务局。简易注销事项都是在网上办理,不需要去税局大厅办理
    2023-02-27
    496人看过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发[2001]474号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现将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发布《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8·15·国经贸产业[2001]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环境保护局(厅):为保护环境,促进低污染排放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推进汽车工业技术进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现发布《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
    2023-06-07
    266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涉外税收检查工作的
    发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做好1999年涉外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际函[1999]23号,下称:23号文)的要求,现对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检查工作布置如下:一、根据23号文精神,涉外税收检查工作应作为涉外税收征收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今后,各征收单位应结合日常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涉外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有关当年涉外税收重点检查内容由市局作统一部署。二、今年涉外税收重点检查内容是:(一)预提所得税扣缴情况1、范围:对自1998年以来外国企业从境内取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其中重点检查户不少于检查范围的30%。2、检查重点:(1)各单位结合贯彻国税函[1998]757号文的精神,检查企业支付或应付并已列支的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是否按规定
    2023-06-07
    92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征[2008]7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中华会计网校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精神,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关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重新开具发票。(一)销售方在开具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当月收到退回的未抄税的发票联、抵扣联且购买方未认证的,按作废处理,可重新开具发票。(二)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发票。二、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一)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可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购买方取得专用
    2023-05-03
    279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稽[2003]28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为规范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共享系统)的标准化、程序化管理,维护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共享系统实施偷骗税的不法行为,加强共享系统的安全措施和严格监督,确保逐步实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8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局制定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一、本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仍按“先实行一机一卡,后实施一机多卡,先试点,后推开”的总体原则进行。二、为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共享系统(一机多卡)推广工作由市局统一安排。具备条件的分局,可对所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实施一机一卡,不再另行实
    2023-05-03
    133人看过
  • 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
    发布部门: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济国税发[2008]46号各基层局: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征免行为,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以及上级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增值税管理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征免行为,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
    2023-05-03
    483人看过
  •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发布部门:辽宁省大连市财政局、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大财法[2005]12号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二○○五年一月十日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电信企业的业务发展和公平竞争,根据现行所得税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对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费用税前扣除等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业务销售过程中捆绑提供通信产品和服务优惠的所得税处理电信企业在发展业务过程中,为留住老用户、发展新用户或鼓励用户入网以
    2023-04-24
    477人看过
  • 东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一、东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的步骤1、登录社保网站:2、选择线路;3、选择个人网上查询4、登录东莞网上申报服务系统5、输入密码6、输入验证码7、点击综合办理就可以办理你想办理的业务了。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障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
    2023-05-04
    9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CA证书报税企业在局网上办税大厅办税,是否还需要开通网厅办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1
      需要开通网报才能报税,你要联系你的专管员让他们给你开通。
    • 局大厅里有税务客服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4
      现在是有客服的。有点税务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了。如果你是第一次去税局,值班的客服会告诉你怎么办理相关业务,或者怎么操作相关的机器。
    • 怎么在网上办税大厅申报?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2
      账本是按件贴花五元。另外在网上就直接进行网上申报了打地税纳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购销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 国家税务总局偷税漏税了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2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抄税在网上抄了还是一定要去税务大厅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自己在网上抄税就可以了,不用到税务大厅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