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仲裁解除是否属于无效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3 04:48:23 210 人看过

一、合同中的仲裁解除是否属于无效条款

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有效。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效力是不会改变的,因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独立条款,不会随合同解除而失效。

解除合同关系后仍留有纠纷的,可依据该条款约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包括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包括:

1.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导致对方当事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起诉解除合同需要多长时间呢

起诉解除合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n(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n(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n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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