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刑事案件中, 犯罪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 还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第三方造成了损失, 那么公安机关立案后不会轻易撤销案件。即使报案人只是一个举报申诉人, 他们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犯罪线索, 但并没有权力撤案。公安机关只有在经过调查取证后,没有发现犯罪事实的,才可以经过相关审批后撤案。
如果在刑事案件中,犯罪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还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第三方造成了损失,那么公安机关立案后不会轻易撤销案件。即使报案人只是一个举报申诉人,他们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犯罪线索,但并没有权力撤案。公安机关只有在经过调查取证后,没有发现犯罪事实的,才可以经过相关审批后撤案。如果是属于自诉案件的,报案之后可以销案;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的,则不可以撤销报案,对于公诉案件有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可以做出不予立案或者撤案的决定。
报 案 能 否 撤 案 由 谁 决 定 ?
根据素材1的内容,如果属于公诉案件,则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可以由被害人来决定是否追究责任。法院认为检察院公诉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可以建议或者是检察院自己也可以撤诉。当然,如果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害人作为原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对于民事部分,原告是可以撤诉的。因此,如果报案人不告被害人,则无法撤案,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还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第三方造成了损失,那么公安机关立案后不会轻易撤销案件。报案人只是一个举报申诉人,他们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犯罪线索,但并没有权力撤案。公安机关只有在经过调查取证后,没有发现犯罪事实的,才可以经过相关审批后撤案。如果是属于自诉案件的,报案之后可以销案;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的,则不可以撤销报案,对于公诉案件有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可以做出不予立案或者撤案的决定。根据素材料的内容,如果属于公诉案件,则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可以由被害人来决定是否追究责任。法院认为检察院公诉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可以建议或者是检察院自己也可以撤诉。当然,如果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害人作为原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对于民事部分,原告是可以撤诉的。因此,如果报案人不履行被害人,则无法撤案,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报警了撤案需要本人去吗?
275人看过
-
报案撤案必须本人吗
477人看过
-
取保候审结案需要本人到场吗
71人看过
-
报案人是否具有撤案权
3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是否需要被告人到场
436人看过
-
立案必须要本人到场吗
273人看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这种诉讼旨在保护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并为其提供... 更多>
-
报案是否要本人到场才能受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211、一般是需要的。 2、如果仅仅是交通事故,邻里纠纷这种需要出警,一般直接拨打110出警即可。 3、遇到刑事案件和比较严重治安案件,在拨打110报警后还是要到派出所报案登记的。 4、按照法律规定的立案程序,还是要到派出所报案,警察要向当事人询问、调查情况,并作登记,经过审批立案。
-
-
我报案后案件未予立案,是否需要申请撤销?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2犯罪行为一旦成立,就具备了不可逆转的性质,但积极履行应尽的法律责任可能会减轻或甚至完全免除相关法律刑事处罚。然而,案件本身无法被撤销或消除。在这种情况下,后续执行仅仅是对犯罪情节进行审慎考虑的因素。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也可以予以备案撤销,只需公安机关出具相应的撤案决定书即可实现。 也存在不予以撤案处理的可能性。但是,案件进展到这一环节后,已经交付的情况将作为量刑情节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从而可能
-
工伤报案是否需要时间?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7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职工不提出工伤认定,就相当于放弃权益。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审理抢劫案件时,受害方是否需要到场?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11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着具体的程序。根据该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根据《律师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律师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