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胜诉权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09:14:02 314 人看过

胜诉权是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如果超了时效也就是说法院已经不能违反程序用实体法保护实体权利了。诉权是诉讼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依靠国家强制力保护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权利,诉权既包括程序性诉权,也包括实体性诉权。程序性诉权又可分为原告的起诉权和被告的应诉权,胜诉权则是一种实体性诉权,而诉讼时效实质上是与胜诉权相联系的。

诉讼时效过了丧失胜诉权吗

1、诉讼时效过了丧失胜诉权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2、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丧失胜诉权是否会败诉
    丧失胜诉权不一定会败诉。诉讼时效届满后,虽然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义务,但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只有障碍,权利本身和请求权不会被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发现无中止、中断、延长原因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另一方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法院不得按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并支持其诉讼请求。一、借条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则自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后会失去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此时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之日的次日起,三年后会失去诉讼时效。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也并不是说不能起诉了,只是会丧失胜诉权。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
    2023-06-21
    172人看过
  •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1998年张某向原告王某借款1万元,2002年1月张某向王某出具了一张借条,确认借到王某1万元。2007年3月张某去世。2011年12月29日、2012年1月9日,原告写信给张某之子(即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未予理会,后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张某已于2007年3月去世,原告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从2007年3月开始就受到了侵害,原告最迟应当在2009年3月起诉,但原告没有及时行使诉讼权利,直到2011年12月份才向被告主张权利,已过诉讼时效。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23-06-05
    131人看过
  • 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借5万元给男同事后两人成夫妻6年后又离婚债务如何处理———读者咨询刘先生来信称,他在2002年2月向同事马女士借了5万元钱,并写下欠条,约定一年后偿还。但是不久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且于一年后结婚。因为两人成了夫妻,所以对当年的借款一事就再也没有提起过。但是这两年,双方感情出现了问题。一个月前,两人协议离婚。在离婚后,马女士提出让刘先生偿还当年的借款,否则就要起诉刘先生。刘先生想问,自己是否应还款?该借款行为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史光辉律师说,刘先生婚前向马女士借款后,双方即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该款项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刘先生应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但是马女士要求刘先生还款还涉及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因为当年刘先生借马女士的钱时约定了一年之后还款,后来因为两人结婚,双方就一直未提及还款事宜,到现在,该借款行为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所以如果马女士起诉刘先生还款,刘先生
    2023-04-23
    300人看过
  • 诉讼时效过了丧失胜诉权吗
    1、诉讼时效过了丧失胜诉权《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2、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3-02-21
    108人看过
  • 借钱不还丧失了胜诉权怎么办?
    在债务纠纷中,虽然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的灭失,债权人还是有获得清偿的机会。首先我们应该继续起诉,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因此,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再去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在诉讼的过程中,咋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如果债务人对自己并未注意债务的诉讼时效已过提出抗辩,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我们应当催告债务人还款或者要求其确认还款,如果债务人是自愿还款的,债权人的受偿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方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债务人如果在经过催告后没有还款但是在确认还款的文书上签字,债务人签字后就形成了承诺,这会导致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但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债务人在还款协议上签字并不意味着原来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延长,而是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对于该协议所形成的债权适用于新的诉讼时效。最后我们还应当催告保证人并在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一
    2023-06-08
    134人看过
  • 借钱不还丧失了胜诉权怎么办
    借钱不还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原告败诉的,要依据败诉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是证据不足的应该收集证据,如果判决有错误的,可以提起上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2023-06-13
    413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胜诉权是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3
      就是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权利。胜诉权则是基于实体法而产生的,体现为法院对当事人权利请求的支持。胜诉权是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如果超了时效也就是说法院已经不能违反程序用实体法保护实体权利了。
    • 丧失胜诉权会怎么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丧失胜诉权不一定会输,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
    • 时什么情况下丧失了胜诉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1)诉权是诉讼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依靠国家强制力保护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权利,诉权既包括程序性诉权,也包括实体性诉权。程序性诉权又可分为原告的起诉权和被告的应诉权,胜诉权则是一种实体性诉权,而诉讼时效实质上是与胜诉权相联系的。胜诉权是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如果超了时效也就是说法院已经不能违反程序用实体法保护实体权利了。(2)是否丧失胜诉权是由法院来认定的,他向法院起诉正是
    • 继承权丧失是什么意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1、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非有法定的事由,非经法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 2、只有在发生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犯罪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法定事由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才能被依法剥夺。
    • 继承权丧失是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1
      1、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非有法定的事由,非经法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 2、只有在发生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犯罪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法定事由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才能被依法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