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选定产品责任诉讼当事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20:11:35 241 人看过

产品责任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在因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即原告,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受害人一般是指不合格的缺陷产品的购买者和消费者,特殊情况下也包括第三人。赔偿义务人即被告,主要指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可以提请法院将其追加为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其追偿损失。受害人不能抛开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而直接向运输者或仓储者求偿。如果受害人不能准确判明缺陷产品到底是在哪个环节出现的,可以在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中选择其一作为被告,也可以同时对二者起诉。

一、合理选择诉讼的管辖法院

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二、注意诉讼中特殊举证责任形式

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一特殊举证形式,即将根据一般原则应由原告负担的举证责任,转换为被告负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受害人只须证明其是由于产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以提出赔偿请求,而被告是否有过错,由被告自己举证。需要说明的是,产品责任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在产品责任诉讼中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受害人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举证其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还要举证证明其受损害是由产品质量不合格即产品缺陷所造成的,只是不要受害者证明被告对损害是否有过错。

三、把握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根据法律的规定,产品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年诉讼时效期间,受害人便丧失了胜诉权;产品侵权损害要求赔偿权期间为10年,自该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给第一个用户或者消费者之日起计算,满10年丧失请求赔偿权。法律同时规定的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其他除外,是指产品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10年,请求权期间适用明天的安全使用期限。

四、合理确定赔偿范围和数额

产品责任中的可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人身伤害引起的直接财产支出和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损失。直接财产支出,如医药治疗费、住院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单据为凭。对伤、残者未来所必须的、合理的医疗费也应考虑予以赔偿,如伤残者换假肢、装假眼珠等费用。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如受害者的工资收入及应得的奖金,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人的误工补助费及应得奖金等。

(2)人员死亡引起的直接财产支出和必要的抚恤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责任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当事人
    根据现行《企业破产法》第58条第3款的规定,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基本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债务人起诉,即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有些人表示了不同的见解,认为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债务人不应对管理人的工作提出异议和诉讼。笔者认为,管理人系破产财团的代表,在破产程序中具有相对独立和中立的法律地位,它既不代表债务人,也不代表债权人,因此,管理人在审查债权申报资料后编制债权表,是履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行为,并不代表债务人的意思。在重整、和解程序中,对于申报债权是否真实、合法或者具有强制执行力,直接影响债务人的清偿数额和和解协议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在清算程序中,对申报的债权是否真实等做出承认或否认的表示,直接关系形成破产原因的因素和债务人高管人员的破产法律责任追究,因此应赋予债务人异议权。在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而提起诉讼的情况,原告
    2023-06-14
    153人看过
  • 在刑事诉讼中如何正确理解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有以下两种:第一,如果是公诉案件,那么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第二,如果是自诉案件,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不需要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需要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如果有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刑事诉讼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一、刑事诉讼举证责任由谁承担1、刑事诉讼举证承担责任如下:(1)公诉案件案件一律由检察院负责举证;(2)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最轻的证据,辩护人和被告人有举证权;(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地位相当于原告,应当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或者证据不被采信的,应当撤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
    2023-07-01
    457人看过
  • 怎么确定劳动诉讼的当事人
    (1)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2)用人单位招用沿未解除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一、提成款纠纷是劳动争议吗?提成款纠纷的争议性质属于劳动争议。《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
    2023-03-25
    4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举证责任规定有什么?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履行相关证明手续。4、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5、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一、民事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
    2023-06-22
    45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
    举证责任是刑事诉讼的基石与核心。刑诉机制要求对举证责任在控辩审三方之间进行合理而且规范的分配与承担,以达到各方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都能够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来实施证据收集、提供证据以及运用证据进行证明的目的。西方法谚称“举证责任是诉讼的脊梁”,笔者认为,纵观我国的刑诉法对举证责任的规定,仍然显得零散且缺乏系统性,尤其在举证责任的承担上立法尚未细化,这一现象无疑会影响到刑诉机制的有效运转。通过提出粗浅的想法,意在抛砖引玉,以引起对刑诉举证责任认真地思考,笔者认为,一个合理的规范的举证责任的制度安排应该体现下面的要求:其一能够使处于弱势的辩护方与控方形成真正的平等对抗;其二有利于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刑事诉讼整体的公正性与文明性。
    2023-06-14
    100人看过
  • 轻微事故当事人如何确定事故责任
    《办法采取了轻微交通事故责任法定的方式,规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负全部责任;双方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同等责任。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2、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3、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4、机动车准备进入环行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5、通过无灯控或者无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6、通过无灯控或者无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7、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8、前车左右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9、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10、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影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1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1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
    2023-05-09
    17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责任是指由于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或共同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在责任保险领域内,产品责任保险是发展较为迅速的险种。零售商、批发商和制造商对由离开销售和生产场所... 更多>

    #产品责任
    相关咨询
    • 民诉当事人的诉讼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8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1、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和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不利后果。 3、当事人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权利。 4、当事人应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
    • 民事诉讼中证人应当如何正确发问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5
      在民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证言的调查有两种最为基本的方式,一种是交叉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这是“当事人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另一种是职权式询问,即由法官直接询问,这是“法官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 医疗纠纷诉讼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确定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03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患者一方提供不出上述证据,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医疗行为存在的,可以认定存在医疗关系。 3、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应提交由其保存的所有涉案病历资
    • 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诉讼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3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 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 5、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 遗产继承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原告被告?责任怎么承担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6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