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设立规则可以改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13:28:14 162 人看过

一、信托的设立规则可以改变吗?

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3、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信托市场的状况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

法律规定: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第七条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信托业务怎么分类

一方面,关于相应信托业务的分析主要以资产分布(投向)为基础,并结合其他维度予以呈现,包括工商企业信托、基础产业信托、房地产信托、同业(金融机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传统五大类信托业务,以及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消费金融信托、境外理财信托等其他创新或者特色业务。

各个信托业务内部又按照管理责任、资金来源等多个维度,分为主动管理业务和被动管理业务,以及单一类业务和集合类业务等。信托公司一般就是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而信托业务一般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一般来说信托业务会牵涉到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

设立信托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要素,设立信托是委托人的自愿行为,任何人不得干涉阻碍,委托行为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信托目的,保证信托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信托的设立形式有很多种,但是只有能够证明其信托效力的,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信托的设立必须签订信托合同吗?
    信托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概括起来,信托合同的成立要件一般包括下列四项:1、信托当事人。即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2、信托意图和信托目的。信托意图要通过明示方式表现出来,信托目的要具体明确,二者均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只要有当事人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而且在其意思表示中表明了信托目的,信托成立的这一条件即已满足。实践中,对于通过信托合同设立信托的,主要考察信托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3、信托财产。信托财产要具有确定性,即必须明确信托财产的名称、种类、基本状况以及范围。4、书面形式。设立信托,应当具备四方面条件:一是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二是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三是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四是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一、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受益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享有信托受益权;放弃信托受益权;转让信托受益权;受益人可以行使委托人的法定权利。(2)义务信托受益
    2023-03-13
    406人看过
  • 什么是信托,关于信托的设立有何规定?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律师补充: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信托目的;(二
    2023-05-06
    422人看过
  • 信托之受托人谨慎义务规则变迁
    由于基本准则的欠缺,不仅受托人在履行义务时将遭遇由于没有法定的行为标准而产生的风险,可能严重束缚或者导致受托人滥用管理权利,受益人也可能遭受更为巨大的风险。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相关的受托人管理信托的行为标准,以期真正地建立起令人信赖的信托管理体制。现代信托管理必然牵涉风险和不确定性,特定的受托人行为亦不可能预先设定。现代信托法的实践表明受托人的义务为开放式的,并逐步发展出两条最为根本的原则,即受托人对受益人负有忠实和谨慎义务的原则。忠实规则要求受托人不可由信托管理中谋利,而谨慎规则给予了受托人广泛地施展才能的空间。如果说忠实义务规则重在防范性,则谨慎义务规则则重在保护性,这构成了现代信托法最具特色的原则。谨慎投资人规则我国《信托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受托人的诚实和信用仅仅是受托人履行信托管理的一个先决条件,受托人仅凭
    2023-04-24
    94人看过
  • 占有改定可以设立质权吗
    一、占有改定可以设立质权吗1、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公示,公示是质权的生效要件。质物依其性质可以移转占有的,应当交付,不能以占有改定方式设定质权。2、如许设定人仍继续质物之使用收益,而成立质权,则等于无公示方法的动产抵押之设定,不免有害于善意取得其物之所有权或质权之第三人利益,而动摇一般动产交易之安全,故民法规定质权人不得使出质人代自己占有质物,禁止以占有改定之方法,以设定质权。故以占有改定方式设立质权行为无效,应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二、占有改定可以善意取得吗占有改定不可以善意取得。因为善意取得适用占有委托物,不适用占有脱离物,占有脱离物是指非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丧失占有的物,比如脏物、遗失物、漂流
    2023-05-06
    487人看过
  • 遗嘱信托设立的内容及规定
    1、遗嘱信托除符合信托法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一般说,遗嘱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2、遗嘱信托文件不同于一般的遗嘱。遗嘱信托文件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当事人。委托人(被继承人),受托人(遗嘱执行人),受益人(继承人)。遗嘱信托必须指定受托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一般选择具有理财能力律师、会计师、信托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3、遗嘱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遗产受益人指定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信托在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后成立,并应于遗嘱人人(被继承人)去世后生效。公证的遗嘱在效力上高于其它方式的遗嘱。一般来说,遗嘱信托的处理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鉴定个人遗嘱:在遗嘱中必须明确以信托为目的的财产的同时,并明确表示用该财产建立信托的意愿,这是遗嘱信托成立的必备条件。确立遗嘱信托:首先,要确认财产所有权。信托机构作为遗嘱信托的受托人,首先要确知
    2023-06-18
    172人看过
  • 法律规定信托的设立人是谁?
    但信托设立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首先,信托设立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设立人为自然人,一般必须年满18周岁且心智健全,能够签订信托合同进行单方宣告订立生前信托或者能够订立遗嘱设立遗嘱信托。(二)对信托财产拥有所有权且能够转让其次,因信托设立人要把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那信托设立人必须拥有这个财产并能够将这个财产转让至受托人。(三)具有设立信托意愿最后,信托设立人须明确表明他具有设立信托的意愿。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在信托文件中使用“信托”“受托人”这类词语。如果某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遗嘱、签订合同,同时他又合法拥有相关财产的所有权并能将这些财产转给受托人,那这个人就可以将他的财产设立信托。不过,实践中,一些专业信托公司基于税务或法律合规的考虑,不接受一些特定身份的客户,比如信托设立人是公民或者设立人具有一些不好的记录或者设立人设立信托时已经资不抵债,具体的这
    2023-06-17
    369人看过
  • 美国法的信托变更规则问题研究
    研究美国法上信托变更规则,结合我国信托法有关信托变更的规则,有三点值得我们思考:第一,美国法上信托变更的规则,以私法自治为基本原则。这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就信托的变更和终止,委托人可以事先在信托文件中约定,从而排除信托法标准条款的适用。当然,这种约定也有一定限制,例如,法院根据信托法强制性规定享有的变更或终止信托的权力,就不能通过在信托文件中的约定而排除。其二,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关系人可以合意变更信托。我国《信托法》虽有“信托的变更与终止”专章,但有关信托变更的规定,还散见于其他各章。归纳起来,我国《信托法》规定了私益信托的信托管理方法变更(《信托法》二十一条、四十九条)、受托人变更(《信托法》二十三条、四十九条)、受托人报酬变更(《信托法》三十五条)、受益人变更以及受益权变更(《信托法》五十一条);如果是公益信托,则包括受托人变更(《信托法》六十八条)、信托条款变更(《信托法》六十九条
    2023-04-24
    451人看过
  • 信托受益人可以变更吗?
    一、信托受益人可以变更吗?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1、受产佃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2、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3、经受益人同意;4、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1项、第3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受益人非信托行为的当事人,在私益信托中,受益人享有对信托财产原本及收益的权利,成为信托的重要要素。信托关系一旦有效成立,受益权归属受益人后,作为归属受益人的财产权的一种,适用关于财产权的取、丧失、变更的一般原则,原则上受益权具有继承性、可转让性,因此即使是惟一的受益人死亡,也不会影响信托的效力。发生继承、转让等原因,其结果便是导致受益人的变更。二、信托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知情权,即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
    2023-01-21
    410人看过
  • 继承顺位规则公证处立遗嘱可以更改吗
    (一)可以,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一、法定继承的顺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
    2023-02-18
    392人看过
  • 未成年的监护人可以委托设立吗
    未成年的监护人可以委托设立,监护人的设定方式有四种:(一)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二)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指定监护有两种情况:1、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时,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2、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在以指定监护方式设立监护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指定的判决,如果原指定被判决撤销,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三)委托监护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四)遗嘱监护遗嘱监护是
    2023-06-29
    308人看过
  • 公司成立以后法人可以改变吗
    法人其实不是属于人而是一个组织,法人具有独立财权利的,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法人的职权由法定代表人履行,公司成立时要办理注册登记。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法定代表人是可以变更的,变更法定代表人要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成立以后要缴哪些税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额=(收入/13%)3%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上期留抵进项税)注:根据公司行业不同税率不一样,主要税率有:6%、10%、16%。目前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不超过3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可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零申报。2、企业所得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即公司成立之后所得到的收入,减去公司运营过程当中所产生的成本,就是我们所说的利润总额;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公司等可适用15%的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只需按照实际税率的一半缴纳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
    2023-07-26
    257人看过
  • 信托的设立和终止
    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信托,采取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采用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信托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信托目的;(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除此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办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消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五)信托被撤消;(六)信托被解除
    2023-04-24
    86人看过
  • 怎样设立信托?
    公益信托
    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一)设立信托的方式设立信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包括以下三种:1、信托合同;2、遗嘱;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以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的,考虑到委托人对受托人的选任必须以受托人的接受为前提,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二)设立信托的条件1、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2、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3、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4、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三)信托无效的情形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信托财产不能确定;3、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6、法律、行政法规
    2023-06-09
    455人看过
  • 是否可以改变立案的名称?
    立案名称可以随便改。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企业名称如何改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
    2023-08-03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议事规则是否可以改变?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5
      可以修改。对于发言时间,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修改为:全体会议发言不得超过十分钟;在联合会议和分组会议上,第一次发言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同一问题的第二次发言不超过十分钟。为了扩大参加人员的范围,修正案草案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议事规则规定: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的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会议。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必要
    • 居民楼可以改变设计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居民楼主要是居民居住处所,开商店及办公司或者其它营利性事业,均属于改变建筑用途,依法应经业主同意后方可。
    • 公司设立后股份可以改变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8
      公司设立后股份可以改变,股份是可以转让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之后,股份也会被稀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失信股东可以改变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4
      可以更改的是,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为不可信执行人,会影响公司声誉。不可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及时更改公司法定代表人。《最高法院关于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处罚:(一)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二)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或者
    • 设立信托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3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