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破坏选举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5:03:09 385 人看过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户口在哪里选举权就在哪里吗

选举权是随着你的户口,你是哪个社区或者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你的选举权就在这个社区,或者是在这个村。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2.选民登记按选区举行,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不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在选举日前三十天公布.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人民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3.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人.任何选民或者代表,有三人以上附议,也可以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时,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4.选举应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代替填写.选举人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为代表,但事先必须经过选举委员会认可。

5.任何公民或者单位,对或者严重失职的代表,都可以提出罢免的要求。

二、换届十个严禁八个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换届选举十个不准

1、不参与也不组织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阻挠等手段妨害党员群众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不鼓动、煽动党员群众抵制选举或不履行组织选举的法定责任;

3、不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等各种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4、不收受购物卡、礼品、礼金、微信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发放各种福利、口头承诺给予利益等形式参与贿选;

5、不利用散发传单、张贴大字报、发送手机短信,在网络等媒体制造、传播不实消息或采用摄录手段泄露写票

内容等方

式扰乱换届选举工作;

6、不编造、传播谣言,或利用虚构证据等行为诬告陷害或侮辱诽谤他人;

7、不毁损、抢夺票箱及选票或采取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8、不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不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

报复;

9、不搀杂个人好恶,不搞亲亲疏疏,不主观臆断、以偏概全,不发表不负责任的意见。

10、不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碍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

换届选举八个严禁

1、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3、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4、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互相诋毁或打击报复;

5、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6、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财产;

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

8、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破坏选举罪与一般破坏选举行为的界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0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中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上述违法行为,每一种都可以是犯罪行为。因此,应当根据事实、情节、后果、危害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情节恶劣、严重的,以破坏选举罪论处。情节较轻的,可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
    2023-04-24
    333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村委会
    破坏村委会选举罪立案标准: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虚报选举票数怎么处理虚报选举票数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选举领导人员时,以特殊手段虚报选举票数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流程1、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进行工作分工,研究
    2023-03-05
    227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辩护词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列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船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辩
    2023-06-20
    466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与行贿罪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定罪标准破坏选举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且情节轻重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应密切注意关于定罪标准的几个问题,以有效地处理此类案件。首先是关于破坏选举案件的管辖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破坏选举犯罪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犯罪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其次是关于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破坏选举行为,对情节严重的,才按犯罪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参见“法规档案”),属于情节严重的,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是关于一罪与数罪的问题。实践中,伪造选举文件、选举贿赂行为可能同时触犯破坏选举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受贿罪或者行贿罪,对此,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对于故
    2023-04-01
    301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怎么定罪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要被判刑吗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选民可以放弃选举权吗?选民可以放弃选举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可以依公民的个人意志而决定是否放弃,他人无权干涉。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仅指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人大代表的权利,其他任何选举活动中均不是这里所讲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
    2023-03-24
    308人看过
  • 如何区分破坏选举罪和妨害公务罪
    (一)客观方面不同。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中的代表职务,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在其所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职务。只要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行使其上述代表职务的,就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且没有情节严重的要件限制。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构成破坏选举罪的仅限于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侵害代表依法享有的选举权的情形,不包括对代表依法享有的其他职权的侵害。当然,从广义上看,侵害代表的选举权是妨害其公务行为的一种,这里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相对于妨害代表执行公务的犯罪来说,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破坏选举罪则属于特别法。(二)从犯罪客体上看,妨害代表执行公务的犯罪侵犯的是各级人大代表依法享有的各种职权,同时也侵害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制度。破坏选举罪中妨害代表自
    2023-03-02
    451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
    一、破坏选举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构成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利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利的更要标志。选举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的基本保护,任何侵犯公民选举权利的自自行使,破坏选举制度的行为,都是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损害国家的政治生活,必须依法惩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有些破坏选举的行为,如有意不真实地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变更、伪造、虚报选举结果的,只能由选举工作人员才能实施,因此,不是选举工作人员的不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破坏选举或妨害选
    2023-06-17
    137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判多久,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一、破坏选举罪的定义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二、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立案标准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
    2023-04-10
    222人看过
  • 应该怎么区分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与破坏选举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破坏选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秩序行为相比,二者都是对选举制度的破坏,行为主体都既可以是有选举权的公民,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公民,既可以是一般公民,也可以是负责选举的工作人员,有很多相似之处。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选举的范围不同。二者都是对选举制度的破坏,但在具体的侵害对象上还是有所不同的。破坏选举罪所破坏的选举活动必须是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活动。具体是指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
    2023-03-15
    459人看过
  • 应该如何对破坏选举罪进行惩罚?
    构成破坏选举罪的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客体为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2、客观为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
    2023-07-18
    298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刑法释义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由上述规定可知,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当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2023-06-11
    191人看过
  • 破坏选举是罪,那么,控制选举是什么
    不到30岁的白某,在2009年的乡人大选举中,一鸣惊人当选为乡人大主席。但经过警方侦查,白某在参选乡人大主席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贿选行为,目前他与另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2009年10月29日,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召开第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补选草坪回族乡人大主席。选举结果一出,令与会者大跌眼镜,乡人大主席的正式候选人仅获得赞成票15票,没有候选资格的潜经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白某半路杀出,获得26票赞成,成功当选。11月下旬,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党)委、政法委和有关部门、草坪回族乡党委多次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这次选举中白某有拉票、贿选等行为。区委派出调查组深入调查,证实白某等人通过贿赂参加投票的乡人大代表,达到了自己当选草坪回族乡人大主席的目的,涉嫌破坏选举罪。随后,雁山警方及时介入了该案件。2009年12月,白某被警方控制,经过民警细致缜密的审讯,白某将实情全盘托出。白某交代,为了顺
    2023-06-06
    490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犯罪?
    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构成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破坏选举罪和寻衅滋事罪的界限1、两罪的主观方面不同。两罪都为故意犯罪,但行为人认知的内容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目的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破坏选举罪则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妨害选举活动的进行及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目的往往是出于个人政治上的野心或者是发泄个人的不满等。2、客观方面不同。根据本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有四种表现:
    2023-08-16
    172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哪些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以下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一、村委会选举舞弊量刑没有对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规定刑事责任的条款。该法只规定,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其当选资格无效”,并没有规定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上述违法行为的刑事可罚性仍然找不到依据。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
    2023-03-10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腐败犯罪破坏选举罪应该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2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举人员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节严重的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1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规定,第57条为了保障选举者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以下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何区分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与破坏选举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1
      1、破坏选举秩序,是指对选举的程序性工作造成破坏的行为,如扰乱会场造成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行为等。 2、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 破坏选举法法律如何定罪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8
      1.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定破坏选举罪。 2.《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
    • 破坏选举罪管辖归谁,法律上如何认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7
      破坏选举罪属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管辖权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系利用职权实施破坏选举,则该犯罪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破坏选举罪量刑起点?哪些是破坏选举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结合具体的司法实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以暴力妨害,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故意漏登选民名单。归纳起来,主要是: (一)暴力手段,即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进行破坏; (二)威胁手段,即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