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12月1日施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8:03:00 441 人看过

12月1日,《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昨天,记者了解到,在最新印制的《南京市住房保障申请表》上,已将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其中。

《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12月1日施行

据现代快报报道,12月1日,《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昨天,记者了解到,在最新印制的《南京市住房保障申请表》上,已将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其中。目前,南京市住建部门与民政部门已完成对各街道工作人员的填表培训工作。这就意味着,很快公租房的申请工作就将启动。有关人士透露,最先接受的将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只等中低收入标准线确定,相关工作立即就将在全市展开。

何时接受申请

申请表已印好

只等收入线确定

大家关心的是,公租房何时可以申请。昨天,记者了解到,申请表格印好一部分,已发放到各街道社区。住建部门和民政部门对街道的工作人员已经进行了表格填写的相关培训。是否在12月1日就开始接受申请,不好说。因为,公租房保障的三类人群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涉及到收入线界定的问题,目前尚无准确定义。

中低收入线的划定已上报待批

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标准是具有城市户籍,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虽然有80%这个标准,但具体是多少钱?需测算出一个明确说法。

记者了解到,如果按201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那么中低收入线在月收入1700元。对此,住建委有关人士表示,具体数字目前尚无法公布,因为正在等待政府批复。因为每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马上到了年底,究竟是按2010年的来定,还是等2011年数字出来?现在还不好说。

公平分配,四道关卡严格审核

记者看到,这份《南京市住房保障申请表》针对五种情况:实物配租、租赁补贴、购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最新增加的公共租赁住房。里面需要填写的情况很详细,包括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房屋建筑面积、人均建筑面积、家庭情况、人员类型、住房性质、房屋类型等。房屋设施里是否有独立使用厨房、独立厕所、独立自来水设施等都要求填写清楚。

为确保分配公平,具体信息首先要由街道办事处初审;然后由区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区房保办审核之后,建议或同意以哪种方式进行保障;最终由市房保办审核,同意以何种方式保障。不符合条件退回申请的,必须在申请表上写明理由。经过层层审核之后,还需要经过公示。

另两类人员的申请工作尚未启动

据了解,目前填表工作完成培训的,只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是三类人群,我们的申请表格也将印制三种不同的表格。有关人士介绍,另两类人群如果要申请公租房不是到街道,而是需要通过用工单位。目前,关于单位的相关培训还没有启动。

该人士介绍,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手续,比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复杂一些。南京的原则是鼓励大中型企业和高校等单位建设公租房,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如果单位没法解决的,首先要由用工单位来向政府申请公租房。因此不但有对个人情况的审核,还涉及到对单位的审核。

首批政府公租房入住最早要明年

虽然申请工作在即,不过,公租房入住最早要明年。

据介绍,四大保障房片区在建的公租房就将按这样的装修标准进行,每平方米装修费用700元,另外还将统一安装挂壁式太阳能热水器。而首批公租房最快于明年5月进入装修阶段,明年下半年可以交付使用。预计明年四大片区将陆续交付公租房1.1万套。我们还有充足的时间先做好前期工作。南京市住建委人士表示,公租房实行轮候制度,究竟有多少需求量,目前没有底。因此接受申请的过程也是一次对全市情况的摸底普查。首先要弄清楚的就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数量是多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障房相关文章
  • 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
    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今后,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招标人应当设置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随着兰州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和省上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涉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颁布实施,原《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许多条款已不适应实际需求,而且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相冲突。并且,随着我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逐渐增多,国有投资工程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建筑市场迅速发展,建设工程造价执业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大幅增加,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矛盾。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造价职业单位及造价专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2014年3月,市建设局在多次征求法学专家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后起草了《办法(送审稿)》,
    2023-02-14
    121人看过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月1日起施行
    2月14日,建设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将于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编制城市规划,对涉及城市发展长期保障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同时,应当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它上层次法定规划为依据,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按照人口与产业、就业岗位的协调发展要求,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新修订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现了四大转变。一是实现组织方式由单一政府部门组织编制转变为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原则组织。二是重点内容从突出增长速度
    2023-04-22
    53人看过
  • 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
    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今后,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招标人应当设置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随着兰州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和省上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涉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颁布实施,原《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许多条款已不适应实际需求,而且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相冲突。并且,随着我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逐渐增多,国有投资工程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建筑市场迅速发展,建设工程造价执业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大幅增加,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矛盾。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造价职业单位及造价专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2014年3月,市建设局在多次征求法学专家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后起草了《办法(送审稿)》,
    2023-04-23
    497人看过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4月1日正式实施
    低价收高价卖,停业整顿《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叫停了中介炒房现象。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
    2023-02-20
    202人看过
  • 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6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二月十九日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建立经济租赁住房制度,建设具有杭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低中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称的经济租赁住房,是指由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政府提供专项资金和用地并组织建设,专项用于限定的保障对象的保障性住房。?二、本办法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经济租赁住房的管理。?三、经济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以及相应的保障方式如下:?(一)符合经济适用住
    2023-04-22
    203人看过
  •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94-04-25生效日期:1994-05-01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发布文号: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1993年11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4年5月1日起施行。市长王某龙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市政府决定对《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和补充:一、第十四条修改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二、第十五条修
    2023-04-23
    11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障房
    词条

    保障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等住房困难问题而提供的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保障房的申请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保障房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住房权益,缓解... 更多>

    #保障房
    相关咨询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1条怎么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2
      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本办法。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12条什么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9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 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指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
    •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支持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本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12条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2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