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问题:别人名下如何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04:41 176 人看过

如果是因为土地确权的问题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当地的村委会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解决。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具有比较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解决问题,防止冲突是必要的,还要把握好相关的政策原则,得到群众的认同,还要能经受住历史的检验。

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的

土地确权纠纷如下解决的:

1.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2.由人民政府调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有问题如何申请
    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一、土地确权证上只能写一个名字吗土地确权证上只能写一个名字,土地确权证上只能写土地所有者的名字,包括房产证在内。土地权利的确认是对土地承包所有权的确认。土地承包合同由一人签订,土地确权也是一人的签字,但是,并不影响土地属于家庭集体所有制、或者是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二、土地证的作用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
    2023-03-25
    171人看过
  •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属问题需要解决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根据以下情形决定归谁:1、如果土地由老人一个人进行承包的老人去世后由村委会进行回收;2、地确权是属于老人的家庭承包的土地,只要土地确权的期限没有到,就可以由家庭其它成员继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归谁由于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开始时间为1997年,距今已有10年之久,而且,很多地方当初测量耕地面积时都是粗略的评估,有的村甚至是将承包地分为几等直接发包给农户,如高产田搭配低产田,低产田又打了折扣计算面积,加上时间过去这么久,一些地方耕地的地形地貌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当此次确权采取的是技术化的精密测量,用又的是数字化的影像图,地块东南西北“四至”都能精确到寸厘,原来有疏忽的土地面积,就都被
    2023-07-07
    41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解决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解决问题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二、土地使用权到期再续是多少年土地使用权再续年数一般是根据房屋的性质决定的:1.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2.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3.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
    2023-03-09
    131人看过
  • 没有产权的土地问题将如何解决?
    土地不确权具体处理如下:如因土地纠纷、纠纷等问题导致土地未能确认登记,纠纷解决后可进行确认登记。但是,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将不予确认,土地将被收回:1、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目前,农村土地复垦主要分为许可土地复垦和未经许可土地复垦,主要基于土地复垦时是否取得农村集体组织或当地政府部门的许可。许可土地复垦的土地将与承包土地一样确认登记。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不予确认,原则上交给开荒者继续使用。农村集体组织有其他规划的,将收回其使用权;2、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建房。农民朋友建房时,必须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确认该证书属于非法建房。滥用耕地、基本农田的,不予确认登记,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重新分配。废弃,闲置宅基地。这类宅基地也将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土地不确权有什么不便土地不确权会带来以下不便:1、没有确权的土地农民不能用自己的权证抵押贷款;2、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不能明确;3、发生纠纷时,
    2023-07-11
    40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如何解决四至不清存在的问题
    “面积不准、四至不清”是有些时候农村土地确权要“妥善解决”的首要问题,面积不准的成因有很多,但问题好理解,就是面积不一样。但四至不清问题怎么理解却成了一个事儿,仔细分析发现,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直接会导致不同的做法,自然也会有不同的结果。四至,自然是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至”。农村土地确权四至不清如何解决?四至不清?那么问题来了:四至不清,其中的“四至”的“至”是什么意思?具体来说,是四至关系不清楚还是四至边界不清楚?1、四至关系不清楚如果是四至关系不清楚,就需要搞清楚承包地块的四至关系,再具体一点,这块地,东、南、西、北四边都是谁(承包的)?也就是搞清楚一块承包地的毗邻权利人或者是地物名称。解决四至关系不清,只需要搞清楚地是谁承包的就行了,也就是“指地”,说明这块地是谁承包的。2、四至边界不清楚如果是四至边界不清楚,就需要搞清楚承包地块的四至边界,具体来说就是本承包地块与相邻承包地块
    2023-05-05
    8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中的典型矛盾问题如何解决?
    一、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要因地制宜各地要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将农房等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定着物纳入工作范围。对于已完成农村地籍调查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应进一步核实完善地籍调查成果,补充开展房屋调查,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对于尚未开展农村地籍调查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应采用总调查的模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农村权籍调查不得收费,不得增加农民负担。农村权籍调查中的房屋调查要执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要求。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简便易行的调查方法,通过描述方式调查记录房屋的权利人、建筑结构、层数等内容,实地指界并丈量房屋边长,简易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对于新型农村社区或多(高)层多户的,可通过实地丈量房屋边长和核实已有户型图等方式,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二、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县级以上
    2023-06-03
    457人看过
  • 地下化高压线对土地的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供电局建设高压线铁塔应当先进行征地,征地补偿由供电局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耕地的赔偿花费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国家高压线铁塔占地具体赔偿占地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青苗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
    2023-07-02
    178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中如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一、土地征收补偿中如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镇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2、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1)土地侵权案件(2)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3)土地违法案件(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5)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
    2023-06-02
    343人看过
  • 自己的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咋办
    农村土地在确权的过程中,会有三次公示的机会,在进行公示的期间,村民有权提出异议,变更土地确权内容。如果村民错过了公示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1、如果是父母(兄弟)之间没有进行分户的,在确权登记证明时,可以写上自己的名字;2、如果是已经分户了的,他人是没有权利将本人的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因此完全可以去到村集体申请变更。一、农村土地确权的流程,哪些需要农民配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办理时的主要程序如下:1、进行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等工作准备。2、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3、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提供权土地属来源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4、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和权属调查。5、5个工作日内将权属审核结果换个的盖上印章。6、经审查、审核合格后进行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7、
    2023-06-25
    152人看过
  • 土地确权在谁名下有区别吗?
    因为确权,村集体还是有权收回你的土地;一:继承权房屋确权在父母名下,该怎么办?现在在农村,家里建造的房屋大都是个人出资建立的,但是由于父母是户主,所以在进行确权登记的时候,都是写户主的名字,因此,就相当于房子确权在父母名下了;可能有的农民就担心往后的继承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这确实比较复杂了;那么,农业百事通就给大家提供确权证如何变更名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二.继承权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个人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针对的是“农户”,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所有权属村集体,并不产生继承问题。如果老人与子女已经全部分户,且其户口上已经没有其他人在户,就属于“整户消亡”的情况,村集体将收回该户承包地另行分配。三.个人宅基地不能继承,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的,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之后可对房屋进行
    2023-06-21
    222人看过
  • 如何解决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的问题
    一、如何解决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的问题如下解决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的问题: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必备材料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买卖双方向房地产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原产权证和土地证。)对符合条件的房准予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缴纳相关的一些税费(税费的关系构成比较复杂,不同的房屋是不一样的)。
    2023-10-07
    258人看过
  • 如何解决土地流转的相关问题
    ①集体土地所有权得不到保障,导致土地产权关系混乱。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只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处分,任何个人都无权处分。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处置收益应当按照所有权合理分配。作为私人交易的结果,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有资产都将受益。③新一轮违法用地的形成,原来,国家鼓励集体土地流转,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鼓励农民充分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利用闲置宅基地,而农民盲目认为土地流转就是随意流转土地,导致土地非法交易。(4)集体土地无序流转不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也不利于农村建设规划的实施,也给未来新农村建设造成诸多障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管理的目的是规范,规范的基础是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在集体土地流转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
    2023-05-31
    218人看过
  • 土地确权到别人名下别人不肯归还怎么办
    一、土地确权到别人名下别人不肯归还怎么办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可以在公示期间申请改正,确权结束后可以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错登、漏登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户籍调查,报发证机关进行审批更换。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定期间应当作出更正或者不予更正的决定,在法定期间不履行职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二、土地不给确权的几种情况土地不给确权的几种情况如下:1.存在纠纷的土地。土地确权就在于摸清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如果某块土地尚处于纠纷状态,一般需要在解决完纠纷问题之后才可确权。2.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不确权到户。每个村集体都有自己的一定的荒地和未利用土地,这些土地平常农村自己开垦一般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在此次确权中,如
    2023-08-30
    370人看过
  • 别人确权了我家土地怎么解决
    土地确权证丢了可到土管局补办。使用权人需要登报声明原土地证作废,张贴公告征求异议,公告10日无异议的规划建设管理站进行实地测量,持身份证、户口簿、声明报纸、村委证明到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由档案馆开具权属查询证明,到土管局申请办理补证、等待出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2024-05-20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户口不在自己名下的土地确权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你忽略了家的法律意义,在农村家的最终指向就是土地,实际表现是家庭住址,即门牌号,户籍管理和土地法之间没有冲突,出现了抵触就只能是适用法律错误。你弄得这个申请人就是错误的,确权(实际上就是审批)对象是家庭,法律上政府针对户主就行了,当然国土部门不可能和公安局一起工作,因此户主发生变化,村委会上报国土部门也行,群众自己告知国土部门也行,他们自己调查也行,但是工作量太大的情况下,他们暂时不会调查,仍然沿
    • 如何处理土地确权中姓名写错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10
      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中出现错误姓名时,土地所有权人具有向颁发证件的机构提出更正申请的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明确规定,申请人需向发证机构提交以下必备材料:首先,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其次,申请人还需要出示原有的土地所有权证书;再者,申请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原有土地所有权证书存在确切错误的证据材料;最后,发证机构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必要的法律法规或规定所规定的资料。
    • 土地确权怎么把土地证弄到别人名下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7
      农村土地在确权的过程中,会有三次公示的机会,在进行公示的期间,村民有权提出异议,变更土地确权内容。如果村民错过了公示时间,按照规定:如果是兄弟之间没有进行分户的,在确权登记证明时,可以写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是已经分户了的,自家兄弟是没有权利将你的土地确权在他名下,因此,完全可以去到村集体申请变更,实在不行,去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换证。
    • 土地征收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0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在别人的土地上种植树木的归属问题如何解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1
      看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但一般遵从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