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1997年11月27日实施日期:1998年1月1日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废渣处置管理,维护城市风貌和环境卫生,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国务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下简称渣土),是指各类建筑物在施工、铺设或拆除、修缮、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废料、残浆(含泥浆)等废弃物,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构筑物、管网。第三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处置残积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市公用事业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环境卫生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各区城建局是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弃土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渣土的处置和管理。第五条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交通、建设管理、房地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废渣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本办法。第六条市环卫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环卫办)的职责是:(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规划本市市区的渣土处置和管理工作(二)负责市区渣土运输市场的管理,对专业渣土运输企业的承运资质进行审查;(三)负责本区渣土处置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指导、检查和监督卫生管理处;(四)对市公用事业局委托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第七条区环卫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环卫办)的职责是:(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的原则,负责固定仓库和临时仓库的设置和管理管辖范围内的弃土运输场、住宿场,对产生和回填的弃土进行余缺调整;(二)负责管辖范围内弃渣处理的登记核实,颁发渣土处理证书和清场证书;(3)对辖区内渣土生产点、消费点和运输线进行管理;(4)督促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卫生责任书,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5)督促街道办事处和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住宅装修剩余物的管理,做好委托运输和零星装修剩余物的转移;(6)受区城建管理局委托,对辖区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个人在申领《弃土处置许可证》前,必须到八路规划建设工地申领。第九条清理、运输弃土的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区环卫部门申请领取《弃土清理、运输许可证》。从事弃土运输的专业单位,应当向市环卫部门办理运输资质手续,方可从事运输业务。第十条产生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运渣土,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运输渣土资质的专业单位清运渣土。受托清运单位必须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清运过程中的弃土漏撒、轮胎沾泥车辆作业、弃土倾倒由受托方负责。第十一条住宅建筑装修产生的渣土,由所在小区的街道办事处和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可委托所在地的区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有偿清洁运输。第十二条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按照环卫部门规定的要求装车,按照环卫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倾倒。第十三条设立弃土堆放点,必须经区环卫部门批准,并经市环卫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四条弃土吸收场和施工场地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必要的处置设备和具体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残积土的盈亏由区环卫部门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利用弃土回填的,必须向当地区环卫所提出申请,办理回填手续。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经当地区环卫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七条废渣处理证明、清关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不得出借、转让、涂改、伪造。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由市、区渣土处置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经同意和确认,擅自设置渣土堆放点的,责令立即拆除,非因公处理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公处理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未办理处理手续擅自处理或者未按指定地点倾倒的,责令立即清运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未办理渣土清运手续或者承运人资质手续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非经营性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性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车辆泄漏或者在轮胎上撒渣、泥,影响环境卫生的,责令立即清除,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五)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清除,影响环境卫生的,责令立即清除,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六)出借、转让、涂改、伪造渣土处理证书、清关证书等有关证件的,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罚款的征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一条侮辱、殴打渣土处理执法人员,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一律双关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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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应该怎样处置?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1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应该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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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4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中转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遮挡围墙,进出口的路面应当实行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污染道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剩余建筑材料、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与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分别收集,按照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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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怎么处理建筑垃圾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6一、个人怎么处理建筑垃圾 1、可以询问小区的业主,问一下住宅区是否设有定点堆放位置可以统一处理,如果有,那就比较省事了,到时候会有车子过来收走。 2、由物业代为处理,装修垃圾属于建筑垃圾,一些业主在不知如何处理装修垃圾的情况下,将生活垃圾与装修垃圾混装,放入垃圾桶中。这样的做法一经物业发现,肯定会对业主进行罚款。 3、可以找街道居委会,联系下环卫工人来清理垃圾,环卫工人可能也需要收费。 4、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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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罚款的情形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2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罚款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罚款的情形包括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等。 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