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10:08 92 人看过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遵守工程施工验收程序,杜绝盲目指挥和野蛮施工,制定了《工程质量管理处罚规定》,消除工程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制定以下处罚规定,自2008年3月10日起正式实施:

<1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工程质量内部“三检制”原则:施工队和专职工长自检,专职质检员检查,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

2。工程中需要质量监督站和设计单位验收的部位,必须按第一条规定的验收程序,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由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3。验收单位的划分应以施工单位或流水施工段为依据,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划分后应报建设监理单位作为基层单位;否则,未划分的,建设监理单位不予验收。

4。凡涉及工程重要部位的隐蔽,必须办理隐蔽确认手续(如混凝土浇筑顺序、工程检验单等)。建设监理单位原则上一次验收合格,质监站和设计单位必须一次验收合格。(1)管理过程处罚:

1。未经建设监理单位检查确认进入下道工序的隐蔽工程,除按规定返工整改外,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2。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继续施工的,监理单位将对部分工程下达“暂停施工令”,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

3。违反验收程序的处罚:

1),违反第一款第一条的处罚:100元/次;

2),违反第一款第二条的处罚:500元/次;

3),违反第一款第三条的处罚:500元/次;

4),建设监理单位违反第一款第四条规定拒不接受的。违反第一款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二次验收不合格的,罚款500元/次;违反第二项规定的,罚款1000元/次。(2)管理制度处罚:

1。未按施工管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体系不完善的,罚款500元;管理岗位每缺1人罚款100元;质检员每缺1人罚款200元。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未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对交底负责人处以50元/次的罚款。

3。未造成后果的,罚款1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500-2000元/次。4。未按交底要求施工的,对施工班组处以500元/次的罚款;造成较大返工、返修的,对班组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对专职工长处以2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5。工程材料未按规定检验的,对检验人员处以100元/次的罚款;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重要材料未经检验的,即现场使用的,对检验人员处以200元/次的罚款。质检员临时不使用的,罚款500-100元。

6。工程资料与施工不同步或不真实,资料收集不及时的,罚款50元/次;有关人员不及时提交资料的,罚款20元/次;资料与现场资料不一致的,罚款责任人100元/次;因疏忽造成试块、材料试验报告不足或不足的,对检验员处以300元/次的罚款。

7。资料员收到上级或建设监理单位的文件、质保书或检验资料,未及时交有关负责人签署审查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500元/次的罚款。

8。质检员不负责任、未及时发现问题、不制止、不下发整改通知单、不报告的,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9。对存在的问题未发现或整改,业主或监理在隐蔽验收中要求整改的,罚款500元/次。

10。现浇混凝土构件重要部位未经监理工程师下发拆模通知单擅自拆除的,对工长处以50元/次的罚款,对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次。

11。钢筋工程已进行隐蔽验收,已下达混凝土浇筑计划和顺序,但技术资料不齐全的,对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3)质量问题处罚:

1。采购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木工工长罚款50元/次,质检员罚款50元/次,班组罚款200元/次。

3。现浇混凝土结构的蜂窝、孔洞、夹渣、外露钢筋超过规范要求的,对作业班组罚款50元/处;蜂窝、孔洞、夹渣、外露钢筋超过规范要求的,对作业人员罚款100元/处。屋面、外墙、窗户、厨卫、地下室严重渗漏的,对质检员罚款50元/处,对项目具体负责人罚款100元/处。对有湿润要求的页岩砖或砌块,砌筑前未事先浇水,上墙的,作业队罚款50元/次。

6。如墙体拉结筋、停止时间、顶楔、钉铁丝网不符合要求,作业队将被罚款100元/处。

7。混凝土养护不足,强度降低,作业队罚款500元/次。

8。大面积扩模、跑模或结构混凝土漏浆,对作业队罚款500元/次。

9。未按设计及有关规范连接侧面防雷、防雷及接地系统的,作业队罚款50元/处。

10。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在桥架、预埋管内搭接电缆、电线的,对作业队处以100元/处的罚款。

11。预埋管堵塞,擅自将电线直接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业队罚款100元/处。

对于上述处罚,建设监理单位不处罚施工队和施工项目部的具体管理人员,只处罚各施工单位的项目部。

本规定中对班组和管理人员处罚的具体数额有两层含义:

1)施工项目部可参照本规定对具体人员和班组进行责任划分;

2)违章处罚金额是违章人员和班组处罚金额之和后的处罚金额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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