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会见程序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1:10:23 145 人看过

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

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艺术

刑事辩护可以说是许多律师职业生涯的起点,也是中国绝大多数大律师之所以大,名律师之所以名的原因。而一起诉讼的胜败取决于律师能否以其独创性、才能、机智、法律知识和辩护来成功地应付与处理这种局面,成功地做到了上述几点的律师就已经具备了令人叹服的诉讼技巧。

近期查阅了一宗广东省高院作出的关于饶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的二审判决的案件整个过程相关资料。在这宗案件中被告人饶某某与案件的发生脱不了关系,但他实际上并没有实施伤害,然而,由于饶某不懂法律,对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没有深刻地理解,同案人和饶某某的一审辩护律师,甚至饶某某本人也曾说过其行为构成犯罪之类的话。饶某某他可能在特定环境下草率认罪,而且没有得到一审辩护律师有效的辩护,同时由于政治因素的影响,一审中公诉机关对饶某某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重判,所以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通常刑事辩护律师认为,司法现实中,这种情况下,二审程序中若是对被告人作有罪辩护,要改变量刑很难,因为被告人都承认自己犯罪了,这起案件又有政治背景。如果对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因此案有罪证据的确不足,尽管改判无罪的可能性不大,但减轻刑期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二审阶段中作无罪辩护是技巧,追求的是动摇有罪证据体系,使法院尊重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而得以减轻刑期。饶某某案件中的二审律师王思鲁做到了这点。他认为,饶某某本人认为有无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本就不重要,有无构成故意伤害罪,关键在于被告人的案中行为是否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不能凭被告人曾经认罪或者当庭认罪,而不顾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就给被告人定罪。从上诉书与辩护词中可以看出二审辩护律师做了许多工作,他以法论事,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其丝丝入扣、精细缜密的论点及在庭上的表现得到了法官的认可,连二审的检察官也当庭承认了被告人饶某某对被害人的死亡不负责,最终,饶某某在二审阶段得以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8年,当事人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他表示在服刑期间要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狱。

在这宗案件中,律师的有效辩护使我们看到了正义的力量。一件案件辩护成功了,当事人享受的是自由或更多自由,而此时,律师往往体会到的是创造的喜悦感。许多律师热衷于刑事辩护而宁愿放弃更多的金钱,他并找不出太多的理由,而只能简单地向世人说我愿意。其实,许多内涵太多的东西,在表达时总是很简单,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解释。

辩护吸引人的魅力之处并不仅仅在于使人扬名立万,而在于它无一定可循的规律去使其普遍适用。它是一门艺术。艺术的特质在于自己的心领神会。

一个真正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受案件初期,并不是因为他们精通法律,而是因为他们是优秀的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他们深谙心理学,他们洞察到当事人、当事人亲属乃至侦查人员的心理活动。他们总是能正确地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去理解和把握案件:理解它的发生、把握其发展规律、预测其可能结果。当时当事人饶某某知道自己一审被判刑13年时心灰意冷,同时由于一审请律师花费了不少钱,使得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所以,当饶某某的家人找到二审辩护律师王思鲁时,已身处看守所的饶某某产生了抵触心理,他认为律师帮不了他,只会浪费更多的钱,当王律师和他见面后详细和他讲解了案情,分析其中的要点,使饶某某清楚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并且劝告饶某某千万不要灰心,而且在律师费用上给他最大的优惠。也许是王律师的诚意打动了他,在会面后的一星期后,饶某某答应了由王律师代理他的上诉。再接下来的日子里,王律师更是表现出了他与其他律师不同之处,一般二审阶段,律师一般只会见一次当事人,但王律师前后会见了10余次饶某某,其认真地态度使饶某某对案件充满了期待。

而且,刑事辩护从一开始就显示出它独特的艺术特征:案件往往可能向任何方向发展。律师总是得到很少的信息,而且是包含许多误导、无价值的信息。在饶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中,我们会发现一审中出现了许多误导性的信息,例如当事人自己也曾说过自己构成犯罪之类的话等等。但是那些优秀的律师是总是能把握真正有用的信息,从一开始就能准确地预测未来。有时候,他们不会说太多的理由,但他们的感觉总是惊人的正确。此案的王律师就是这样,他明确指出定罪的标准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而不应是当事人的自我承认,当事人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是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犯罪了的。事实证明了,他的观点是正确的。而且他还提醒了法庭应注意到对当事人量刑的酌定情节,使其赢得了有利的辩护条件。

对刑事辩护律师来说,法庭辩论是一种说服工作,法庭上辩护律师给人的印象也很重要。一个古希腊人这样说:在法庭演说的首要和根本的职责就是说服法官的头脑引到发言者所欲达到的结论上来。而为当事人辩护完全是一个心理问题,在法庭活动的整个过程中,无论在什么地方还是在什么时间,所发生的不过是一个人的头脑对另一个人的头脑的影响。律师在法庭上如能充分地展示他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魅力,那么对于案件来说是百利无一害的。诉讼是一场危机四伏的角逐,法庭辩论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随时有风云突变的可能。饶某某案件的二审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处变不惊,遇勇越强的素质确确实实地打动了不少人。他围饶着饶某某在案件发生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其是否有犯罪动机发表自己的观点,为其作无罪辩护。同时,王律师很好地运用了心理战术,指出饶某某在本案中的行为确有一定的违法性,可能涉嫌包庇或帮助毁灭证据,但由于饶某某的行为并没有产生新的社会危害行为,甚至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而且由于同案中的另一原被告人由于听完饶某某的意见,并按饶某某的意见做,没有产生妨碍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尚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依法也不构成任何犯罪。最后王律师指出,饶某某本性善良,很孝顺父母,之前不愿意聘请律师也是为了为父母省钱。饶某某本人也根本没料到会发生本案,其完全是出于一时义气,无辜受牵连。提出饶某某本性善良、孝顺这一点上促使饶某某在法官心中的形象加了不少分,使法官相信饶某某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为二审的改判赢得最大的胜算。

事实上,刑事辩护律师越是沉着,辩护才能就发挥得越充分;辩护才能发挥得越充分,法庭辩论的对抗性就越强,案件本身离正义的距离就越近。

不得不说王思鲁是这么一位具有个性的律师,有好的嗓音,良好的语言驾驭能力,自信、清晰和逻辑地思考的能力。他十分清楚地和逻辑地表达自己思想,合理地组织辩护材料、取舍观点。他把辩护的技巧运用到了极致,把辩护深含的艺术发挥得恰到好处,使这场辩护成为一场有深度的较量,使正义之光再次发光发亮!

哈佛精神告诉我们:每一个为被告辩护的律师都应当不遗余力地为之辩护,而不管公众对他有多么强烈的舆论,不管这项工作本身多么地令人厌恶,也无论这会给律师本人带来什么样的恶果,也无论律师为此所获得的律师费是何等的少。律师必须在紧紧包围利用这些漏洞和缝隙以挽救这个不幸的人。

让我们以高度的荣誉感赞扬这上帝赏赐给人类的最神圣最高尚的艺术礼物----辩护。虽然,在辩护过程中,这些艺术并不一定抛头露面,但它们却是一股神秘而伟大的力量,人们会真心地感到它们存在的价值;它们是一种悄无声息的存在的价值,使自由与正义坚强的堡垒更加坚固。最后,让我以一段美国著名律师盖瑞史宾塞的名言来作为本文的结束语以激励刑事辩护律师:辩论的艺术即生活的艺术,懂得通过辩论帮助自己和对方达成目标的人,必能活得很精彩,可以成就大事业,体验人生快乐。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罪辩护相关文章
  • 刑事辩护律师会见要什么材料
    一、刑事辩护律师会见要什么材料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律师如果要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手续:包括: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具备这些手续文件,律师就随时可以会见当事人,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当然最好先预约)一般的刑事案件,如果持有前述的证件,看守所就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注意,此处规定的是在48小时内律师就可以见到当事人,并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或部门的许可。除非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如果在侦查期间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就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此类经许可才能会见的案件中,律师提出会见申请的,办案部门应当3日内做出许可
    2023-04-20
    181人看过
  • 刑事辩护程序中的律师应该了解哪些规定?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了这种实体性质的刑事辩护之外,还存在着另一种刑事辩护,即程序性刑事辩护。刑事辩护律师认为所谓程序性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辩护中以有关部门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程序违法为由,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以及要求未依法进行的诉讼程序应予补充或者重新进行、非法取得的证据应予排除等,从程序方面进行辩护的方法。如何委托刑事辩护律师首先,要到律师事务所找一个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其次,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再者,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
    2023-07-05
    351人看过
  • 关于律师刑事辩护的规定
    1、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2、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3、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4、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一、辩护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辩护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2023-03-07
    333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呢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一、单位行贿律师怎么处理涉嫌构成单位行贿罪的,律师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调查取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为当事人辩护、提供法律意见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一)一般条件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适用的条件,它是指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
    2023-03-08
    106人看过
  • 判处死刑辩护律师会见几次
    通常而言,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次数并无明确的限制规定。当辩护律师受托成为代理人后,通常会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会面,而此类会面通常需在相应的拘禁场所内进行。此外,在律师与其代理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期间,任何形式的录音或录像都是禁止的,同时,律师会见的时间和次数也没有具体的限制。只要在拘禁机构的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内,律师均可自由安排会面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2024-04-24
    71人看过
  • 与辩护律师的两次会见!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辩解人的职责是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职责的资料和定见,维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力和其他合法权益。1、辩解律师在侦办期间能够为违法嫌疑人供给法令帮助;署理申述、指控;请求改变强制措施;向侦办机关了解违法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子有关状况,提出定见。2、辩解律师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了解案子有关状况,供给法令咨询等;自案子移交审查起诉之日起,能够向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依据。3、辩解律师能够同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会晤和通讯。4、辩解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子审查起诉之日起,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的檀卷资料。5、辩解律师经证人或许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也能够请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搜集、调取依据,或许请求人民法院告诉证人出庭作证。6、辩解人搜集的有关违法嫌疑人不在违法现场、未到达刑事职责年龄、归于
    2023-05-03
    382人看过
  • 刑事拘留在押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吗
    刑事拘留中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是可以向拘留机关提出会见,会见嫌疑人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刑事拘留多久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只要预约就可以见。1.刑事拘留,最长37天,之后看证据情况,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能逮捕继续侦查羁押,一般要五个月左右有法院的判决。2.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3.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要看具体情况决定开庭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得到通知之后需要麻
    2023-08-13
    251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和民事辩护律师的差异
    刑事诉讼为辩护人,民事诉讼为代理人。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3、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经,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4、适用范围不同。5、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6、权限范围不同。7、活动名义不同。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范围是什么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
    2023-07-05
    380人看过
  • 律师在办理刑事拘留案件中会见次数的具体规定
    刑事拘留律师能见五次。需注意:1、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由于是隔离调查,家属无法探视。此时,只有律师才能会见当事人;2、律师能见面的第一次时间是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传唤12一个小时,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到24小时;3、期满后,认为有重大嫌疑人或者涉嫌犯罪的,可以决定刑事拘留,送拘留所执行。这时,律师可以去见面。但是,没有法律规定律师能见多少次。律师去见面,不是聊天,而是为了办案。在普通案件中,律师的会议次数一般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3次以上5大约次数。如果当事人有别的特殊事项,如协助公司事务,律师可以增加会议次数,但一般会收取额外的会议费。刑事拘留律师能探视吗?刑事拘留律师能探视。在刑事拘留期间能去探视,但是刑事拘留期间只有律师可以探视。律师可以在探视犯罪嫌疑人时,了解案件事实,为嫌疑人的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辩护处理,所以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
    2023-07-07
    87人看过
  • 律师在侦查阶段行使会见权的具体程序
    《律师法》第三十三条仅仅规定“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但对于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方式、程序,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没有作进一步的规定。因此可能对律师行使会见权产生程序障碍并承担法律风险。有关部门应当尽快作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以利于律师会见权的落实与规范行使。一、涉嫌抢夺军用物资罪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吗?涉嫌抢夺军用物资罪,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有以下权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023-06-22
    201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权管理办法有哪些
    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是,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一、刑事案件嫌疑人拘留在什么地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会关押在看守所的,而刑事拘留会有一定的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
    2023-03-21
    460人看过
  • 律师辩护一般会见几次
    法律综合知识
    一、律师辩护一般会见几次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在处理各种刑事案件时,遭遇关押在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访谈次数是不受任何法定时限束缚的,主要是由待处理案件的复杂性、诉讼辩护需求的迫切性,以及相应的侦查程序阶段的特殊规定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而作出的判断与决策。实践过程中,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常常需要在多项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进行反复且密集的面对面交流。每一次的会晤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包括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对相关证据进行严格的核实以及精心筹备辩护策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二、律师辩护无罪法院采纳吗律师出具的辩护意见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与采纳,这主要取决于该辩护意见的论述是否完整充分、所依赖
    2024-07-20
    158人看过
  • 辩护律师会见能否录音?
    一、辩护律师会见能否录音?1、辩护律师会见能录音会见时,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制作会见笔录的,必要时应当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会见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辩护律师进行录音、录像,看守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会见笔录以及录音、录像、照片,不得泄露给同案被告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5)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
    2023-04-18
    344人看过
  • 请律师刑事辩护到什么程序进行?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了这种实体性质的刑事辩护之外,还存在着另一种刑事辩护,即程序性刑事辩护。刑事辩护律师认为所谓程序性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辩护中以有关部门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程序违法为由,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以及要求未依法进行的诉讼程序应予补充或者重新进行、非法取得的证据应予排除等,从程序方面进行辩护的方法。一、民事诉讼辩护人与刑事诉讼辩护人的区别刑事诉讼为辩护人,民事诉讼为代理人。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
    2023-03-30
    6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辩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更多>

    #无罪辩护
    相关咨询
    • 刑事辩护程序问题中刑事辩护会见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7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程序性刑事辩护具体指哪个?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5
      所谓程序性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辩护中以有关部门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程序违法为由,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以及要求未依法进行的诉讼程序应予补充或者重新进行、非法取得的证据应予排除等,从程序方面进行辩护的方法。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程序性辩护未得到足够重视,基本上属于无效的辩护方法。例如,对于非法证据的,仅限于非法言词证据(如经刑讯逼供获取的口供),但对于非
    • 辩护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哪些具体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5
      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 二审刑事案件会见辩护律师有什么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一般案件是不会有规定的,律师只要有委托书就可以直接会见,除非有特别规定。
    • 刑事辩护辩护的基本流程是什么,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辩护程序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第一、接受委托或指定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被告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第二、审查管辖辩护律师收案后应注意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发现应由其他法院管辖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请求移送。第三、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辩护律师接受委托或受指定后,应当及时向受理的法院递交委托或指定手续。委托手续包括被告人或其亲友签署的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指定手续包括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