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21:20:26 141 人看过

我国刑法依照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不同,将犯罪分为以下九大类,即: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范围。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来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恢复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因此,非法拘禁属于持续犯,也叫继续犯。

一、如何区别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挟持或实力控制他人,以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罪的方法没有质的区别,都可以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甚至可以说非法拘禁罪也可以由“绑架”方法构成;两罪中将被害人绑架、劫持的空间特点也一样,既可以是就地不动,也可以是将被害人掳离原所在地。

两罪在客观上的相似性并不能抹杀它们之间的区别,从犯罪的成立要件上看:

(1)主体方面,两罪都是一般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两罪的主体,但实践中非法拘禁罪的主体则更多地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对于非法拘禁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若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犯罪性质则由非法拘禁罪转化为故意伤害(重伤)罪、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2)主观方面,两罪虽都表现为故意,但犯意的内容不同,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是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剥夺人身自由只是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一种手段,一个重要环节而已。非法拘禁罪的主观目的在于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当然其动机可以多种多样,如泄愤报复、逼取口供,有的动机甚至是好的,如将犯罪嫌疑拘禁起来,但动机如何并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

(3)客观方面,绑架罪的犯罪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4)客体方面,两罪虽都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但绑架罪同时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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