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受理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6:01:36 425 人看过

工伤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发生的概率是非常高的,我们国家对于工伤是有着相关的赔偿规定的,我们的工作岗位一般也都会给我们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就是为了保障受到工伤的人之后生活所必须用到的钱的,那么工伤保险待遇受理条件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条件

1、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2、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适用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工伤范围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工伤保险待遇受理条件是什么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首先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对于工伤保险应该要及时的缴纳,并且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这样的话我们才可以进行工伤保险的理赔程序。对于工伤保险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远远不止这些,所以我们一定要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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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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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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