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运作模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42:58 67 人看过

股权,实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或控制。股东以出资额为基础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入权、选举权、知情权等权利。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股东向其他现有股东转让股权,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第二,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以外的股份转让。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股权转让:出资股东之间依法转让出资额属于股东的内部行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可以变更,具有法律效力。股东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依据(二)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为公司对外转让。除依照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有关文件外,还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至于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公司法比较明确: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对外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以下特殊内容:一是以人数为基础计算表决权。我国的公司制度更注重有限公司的人的因素,因此用人数代替股东的出资比例。第二,其他股东的基本人数为除转让人以外的半数以上股东。2、股权转让的实际操作模式:股权转让在实践中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满足上述程序性和实质性要求后,与确认的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这样,双方风险不大,但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应先签订股权转让草案,约定股权转让的有关问题,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另一种方式是转让方与受让方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由转让方在公司履行程序性和实质性条件。但这种方式并不能达到股权转让的目的,对受让方来说风险很大。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果股权转让无法实现,受让人要承担收回款项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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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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