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6:22:30 476 人看过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生纠纷,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哪些呢?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表明该起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有时会出现多个法律关系合并审理的情况,本诉与反诉可能是一个案由,也可能是两个,这就要求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的时候表述清楚。

根据建设合同纠纷的类型,最高院将建设工程纠纷的案由确定为勘察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发生时都可以建筑工程纠纷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

一、设计合同交付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设计,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合同理论上来讲,属于广义的承揽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设计成果和支付设计费分别是承、发包双方的合同基本及主要义务,根据笔者检索的设计合同纠纷裁判文书,诉请涉及设计合同成果交付和设计费支付占比极高。

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设计合同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在合同性质及特点上有一定的共性:如法律、行政法规对设计合同参与主体的资质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对违反强制性规定、转包及违法分包、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合同效力作出负面评价;设计成果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未获审查批准的设计成果不得用于工程等。

然设计合同也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设计成果为设计图纸及相应说明,体现了设计人员的智力成果,无法恢复及折价;合同履行过程是发、承包双方不断沟通、不断调整、修正设计成果的过程;且基于设计行业的惯例,设计成果交付方式存在多样性。

从合同约定层面,一般而言,设计合同难于穷尽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所有情形,合同条款并不完备,双方责、权、利关系未全面表达清楚,容易产生纠纷;从法律规定层面,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理统一了裁判标准,而设计合同的审理未有专门的司法解释予以规范,对于具体法律问题容易产生理解不一致、认知不统一的情形。

因此,从司法裁判规则的角度对设计合同成果交付和设计费支付的相关法律实务要点梳理具有理论及实践意义。

二、民事案由是什么意思

民事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

民事纠纷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所有准确判断每个纠纷的案由就显得十分重要,它有利于你准确地判断就分的性质、提高工作的效率。

案由是表明该起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有时会出现多个法律关系合并审理的情况,本诉与反诉可能是一个案由,也可能是两个,这就要求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的时候表述清楚。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总的来讲,民法就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的特点如下: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别于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

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

1、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

2、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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