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可以按照哪些程序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索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23:04 20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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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可以按照什么程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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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各工程师应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要求延长工期和(或)赔偿经济损失;(3)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答复或进一步要求施工单位的,视为批准索赔;(5)当索赔事件继续发生时,施工单位应分阶段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并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将相关信息和最终索赔报告发送给监理工程师。答辩程序同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建设单位反诉时限同上述规定。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强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危险和火灾;有条件的,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可能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造成破坏的,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地下管线信息,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危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治理。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和批准手续:(一)超出批准的规划范围需要临时占用的;(二)可能破坏道路的,管道、电力、邮电等公共设施;

(三)需要临时停止供水、供电或者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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