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与处理的思考在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新经济浪潮扑面而来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中商业秘密的保护,上海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和迅峰论坛于4月27日联合主办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与处理研讨会”。与会者一致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对有关商业秘密的立法、司法、执法都将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特别是以信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的到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它涉及新的市场经济规则是否能够确定;中国是否能够融入世界新经济秩序之中的重大问题。与会者特别强调政府各部门必须加强新刑法第219条和第220条商业秘密罪的适用。同时,企业和公司必须全面提高商业秘密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与律师合作,健全有关的保密和人事制度。会议由上海市知识产权研究会顾*华秘书长和上海市迅峰律师事务所主任蒋-迅联合主持。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专家;检察院、公安局和市工商行政部门主管;上海市政府知识产权部门的负责人;复旦、交大、上海社科院有关专家;中-日合资企业代表;**集团、**上药业公司等业务领导;以及著名知识产权律师等出席了这次研讨会。以下我们分别重点介绍一些专家在研讨会上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与处理的思考与见解。
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凌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与处理这个研讨题目很好,特别是我国马上要加入WTO,首先要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然后要遵守国际规则,按国际惯例办事。他举例:**迪斯尼到上海谈判,首先要求谈判双方签订保守秘密协议,对此美方看得很重。又如:张江高科技园区,外国企业进来前首先问:如何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他们特别重视高科技的保护,这也是中国加入WTO要遵守和履行的,也应让企业充分了解。企业应与自己的重要员工订一个保密协议,过去有些企业最多在聘请合同中多加一条条款。张-凌会长又举了一个例子:漕河泾有一家公司,遇到商业秘密问题后,向某某公安局报案,报案已半年多了,处理有些难度。政府方面应从立法和执法上加大力度。张-凌会长赞扬迅峰律师事务所经常举办大家关心的疑难问题研讨会,以促进交流,这种做法很好,希望坚持下去。
严惩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精科光学有限公司是一家中-日合作企业,总经理**克已先生在发言中指出,他来到中国已有3年,亲眼看到改革开放的政策给中国的经济建设带来了勃勃生机,浦东的10年发展,速度是惊人的,他衷心地希望中国能早日跨进世界强国的行列。他强调,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希望有进一步的发展。他举了一个现象。某国际知名眼镜制造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90年代初在上海投资三家合资企业,生产与销售世界名牌眼镜。98年底,A公司内的副总经理脱离企业,另外设定一家国内合资、私营性质的上海某某眼镜有限公司,并挖走A公司的主要技术和生产管理干部13人,占A公司技术和主要管理人员的50%。据悉,以上离职人员在离职时,盗窃A公司大量的生产资料和原料供其生产使用,在其生产和销售产品中有1/3的款式与A公司的有关眼镜架相同或近似。据初步估计,由于该A公司的商业机密被盗,造成A公司最低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在45万人民币之上。**克已先生呼吁中国司法部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侵犯商业机密的人员进行严厉的刑事制裁,并赔偿经济损失。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只有建立合理的竞争秩序,才能使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使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国发展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
商业秘密损失认定引发对保护商业秘密的思考
301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关于“秘密性”的认定
104人看过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
65人看过
-
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394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秘密,怎么处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
461人看过
-
商业秘密认定和商业秘密罪认定的比较
55人看过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有什么区别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
-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如何认定,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5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关于损失的计算问题中国刑法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如何认定“重大损失”、什么是“重大损失”便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造成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必备要件。在刑事诉讼中,重大损失一般是指被害人由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就侵犯商业秘密而言,刑法未对“重大损失”的含义明确界定和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的“重大损失”的计算大致有
-
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失是间接损失吗?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如何认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3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失是间接损失。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对权利人实际损失的认定既涉及到罪与非罪的界限,也涉及到重罪与轻罪的划分。正确认定损失的数额,将成为确定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关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给权利
-
工商局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如何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的处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4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如下处理: (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 (2)监督侵犯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
-
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