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的财产所有权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22:30:54 128 人看过

是的。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什么是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劳动,企业什么是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由行业工会或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所属企业,就企业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的具有行业性质的集体合同或集体协议。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由区域性的工会组织代表这个区域的劳动者,与该区域性的雇主组织签订的集体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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