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少年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
青少年遇到校园欺凌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必要时,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上下学尽可能结伴而行;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局报警处理;学校定期开展心理、思想道德课程教育;适当组织同学间的协作活动,加强团队互助意识。
二、校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1、刑事责任的规定
同学间因故看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至人重伤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等。
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务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务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绑架罪现在还有些学生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即使是犯罪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校园暴力的施害人如达到法定年龄,则法院应对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罚,以维护法律的公平。
2、民事责任的规定
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财产不受不法侵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当九种人格权力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这九种人格权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被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其家属因此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可以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支付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行为人因过失或故意不法侵害他人身体,致使被害人残疾或死亡,至被害人残疾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费
至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
校园暴力的被害人如若死亡,就死亡本身来说并无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为被害人已死亡,权利能力因而随之消灭,因此被害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不能以被害人如果尚在人世时可以得到的利益为借口,请求施害人赔偿。
如果遇到校园欺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校园欺凌是什么?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
244人看过
-
青少年遭受校园欺凌的刑事后果
184人看过
-
小学生遭欺凌衣服被塞鞭炮,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
223人看过
-
被校园欺凌了怎么办,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462人看过
-
遭到校园欺凌怎么办,欺凌者会受到哪些处罚
362人看过
-
校园欺凌与校园霸凌的区别
336人看过
-
校园欺凌怎么判刑,校园欺凌罪的处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欺凌行为 编辑 ·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
-
校外欺凌属于校园欺凌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校外欺凌属于校园欺凌。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
高中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有没有法律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9高中遇到校园欺凌的处理办法是:向对方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对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造成的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
如何防止校园欺凌,如何防止校园欺凌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25月9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 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预期达到
-
欺凌校园欺凌罪会判多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5校园欺凌会不会坐牢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欺凌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要坐牢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