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借调发生工伤谁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8 22:09:51 459 人看过

一、职工借调发生工伤谁负责

职工借调发生工伤由原用人单位承担责任。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二、申请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多少天

工伤认定一般需要60天作出决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计算,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n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谁该负责员工在外派借调期间的工伤问题?
    一、谁该负责员工在外派借调期间的工伤问题?被借调到其他用人单位受伤的职工,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二、员工在外派借调期间的工伤如何赔偿具体是赔偿医疗费和护理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
    2023-11-28
    320人看过
  • 2024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对于职工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也可以约定补偿办法。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至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
    2023-12-09
    146人看过
  • 包工头请人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谁应负责
    一、包工头请人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谁应负责包工头找工人干活受伤包工头负责。挂靠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特殊情况下,发包方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工伤认定申请都需要什么材料工伤认定申请都需要下列材料:1.《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2.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或者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
    2023-12-05
    193人看过
  • 2024职工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怎样赔偿
    一、职工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怎样赔偿?1、职工被借调后,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二、员工借调协议是否违法员工借调协议通常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以下情形例外: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
    2023-11-30
    250人看过
  • 谁来负责工伤期间的纠纷调解工作
    一、谁来负责工伤期间的纠纷调解工作工伤争议处理的机构有: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设立及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政府
    2023-10-24
    93人看过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费由谁负责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4-05-02
    126人看过
  • 职工是否构成工伤谁负证明责任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都认为是工伤,但是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受伤事实提供证据证明不是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是工伤,则需要用人单位承担败诉的风险。劳动者在工作区域内受伤的,用人单位是有充分的条件搜集证据的。律师补充: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费用;(五)工
    2023-05-06
    292人看过
  • 未参保的职工工伤后该由谁负责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没有工伤保险以后, 出了工伤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工伤的,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对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二、工伤事故没有买工伤保险怎么处理?工伤事故没买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
    2023-03-30
    411人看过
  • 职工借调期间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一、职工因工伤致残由职工受到伤害时由职工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旧时指工人,通指我国企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工作人员。二、工伤解决后还可以享受其他待遇吗工伤解决后伤者不可以享受其他待遇,事情已经解决公司和国家有关单位就不需要再承担责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
    2023-03-27
    448人看过
  • 非法用工工伤谁负责
    1、非法用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2、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3、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4、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一、工伤认定范围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
    2023-02-21
    390人看过
  • 二包的工人发生意外谁负责
    一、二包的工人发生意外谁负责没有违法分包的话,二包承担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工人受伤怎么赔偿1、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2、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有: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再次,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
    2023-03-19
    57人看过
  • 谁负责外包工人工伤
    外包工人工伤,用人单位负责。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来赔付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工伤的种类有哪些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外包工人工伤谁负责外包工人工伤,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派遣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你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
    2023-08-02
    398人看过
  • 借调期间工资谁发
    借调员工劳动关系的工资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由借调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将本单位职工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劳动者与本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并不因为借调而发生转移。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借调单位的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工资的支付问题。一、提前离职可以拿年终奖吗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53条,对“工资”进行了定义: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如果“年终奖”的性质为工资,就应当由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向劳动者给付。2、实践中,有劳动者因为未在用人单位工作至整年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以此拒绝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可以说,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工作时长比例支
    2023-06-22
    299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发生工伤由谁负责赔偿
    老徐因原单位开不出工资,到一家新单位上班,但原单位给交五险。2011年,老徐在新单位维修空调时,发生意外,导致左膝髌骨粉碎性骨折。工伤发生后,新单位认可老徐是在受他们雇佣期间受的伤,但由于老徐并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所以老徐的工伤赔偿应当由原单位予以支付。新单位这种说法能站住脚吗?老徐该找谁支付工伤待遇?受伤维修空调时发生意外徐学有(化名)今年58岁,是大连市沙河口区的一位市民。早在1995年12月,因为他供职的大连某机床公司效益不好开不出工资,老徐离开了原单位,但原单位仍给他交纳养老、医疗等五险。老徐2008年6月份应聘到本市高新园区的一家大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物业公司也未给老徐交纳各项社会保险。2011年12月24日,老徐维修空调时,触碰到裸露的电线,左腿抽搐时又碰到吊架,导致左膝骨折。前后共3次住院达45天,花去医疗费4。5万元,其中医保支付3。75万
    2023-05-05
    1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退休职工发生工伤应该由谁的责任负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2
      视其是否领取了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 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的哪个单位负责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4-03
      职工发生工伤应当由职工的工作的单位负责。如果职工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的,那么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话,那么就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借调人员发生工伤,由谁承担保险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1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也就是说,借调人员的工伤保险仍应当由原用人单位来办理和缴纳,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责任也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但为公平起见,原用人单位可以在借调前或借调后与借调单位就借调期间工伤保险费和发生工伤后的赔偿等工伤保险费用达成协议,由借调单位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支付给
    • 实习期间因职业病发生工伤应由谁负责?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2
      在实习期间发生工伤,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学校与用人单位事先对责任的分担有约定的,双方可以按照约定分担责任,但该项约定不能构成任何一方对实习生受伤的免责。
    • 职工工伤产生的损失,由谁负责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2
      1、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