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来做老人的监护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9:11:11 260 人看过

一般老人的监护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一、意定监护是什么意思

意定监护是监护方式的一种,它有别于法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其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根据法律的规定,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二、监护人的主要资格条件有哪些

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一般由谁担任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孩子的监护人究竟是谁具体法律条款是什么
    监护人一词在法律中特指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或有限制行为能力者的人身自由权及财产权益以及其他一切法定权益负有监护责任的自然人或机构。其中,父母被视为未成年子女的首要监护人。若未成年人的父母已去世或无力实施监护职能,那么将按照以下顺序,由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员负责监护事项:首先是祖辈,如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其次是同龄的兄弟姐妹;此外,还有其他有监护意愿的个人或团体,但须得到未成年人居住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或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方可进行监护事务。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明文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的救济途径,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们必须明确,成为监护人并非权利,而是一种不可推卸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
    2024-07-26
    435人看过
  • 监护人的职责究竟包括什么方面
    一、监护人的职责究竟包括什么方面1.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2.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5.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二、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到几岁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一般是到18岁,如果16岁已有自己经济收入并以此足以维生,那么16岁开始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人。父母的监护权因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自然终止。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三、什么是监护人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未成
    2023-11-03
    353人看过
  • 在敬老院的老人谁是监护人
    一、在敬老院的老人谁是监护人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要分具体情况来确定,主要有以下分别(一)老年人有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老年人拥有一定的自主生活能力,所以他们的生活不是完全需要依靠监护人的,政府也不会强制确定这种老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中的规定,拥有自主生活能力的老年人,在其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之前,监护人一般就靠自愿了,比如说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关系亲近的人,可以处于自愿,自主协商对老年人的照顾,合理的分配资源和时间来照顾老年人。(二)老年人部分或者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不再具有自主生活能力,不能够自己照顾好自己,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如果老年人确定了监护人的人选,那么监护人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要照顾好老年人,确认老年人生命财产和安全。如果在这之前,老年人没有立好监护人的人选,那么就需要当地的街道居委会和有关的民政部门干涉了,
    2023-05-01
    422人看过
  • “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究竟有何不同
    在有关描述、说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或者对其抚养、照顾、管理、教育以及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等法律关系时,使用的是监护人。只有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或者参加诉讼时,才使用法定代理人。《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024-04-25
    377人看过
  • 离婚后与父亲一起生活,究竟谁是第一监护人?
    离婚后和父亲生活,亲妈后妈都是第一监护人,因为父母是子女第一监护人,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且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都是第一监护人。第一监护人是父亲还是母亲父母都是。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
    2023-08-15
    349人看过
  • 法定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谁来担任监护人
    1、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或被监护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其他人可以申请监护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监护人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一、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什么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
    2023-02-14
    460人看过
  • 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究竟是哪一方
    在学生接受教育的期间,担任孩子的监护人仍然是他们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具备监护权的人士。尽管,学校有责任保障每一位学子在校内的人身安全,但需要明确的是,学院在校期间仅仅起着临时照看的职能。学院并不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地位,既非依据法律定义的法定监护人行列,亦非由学生本人选任的委托监护人。因此,无论学生身处何处,他们的监护责任始终归属于此前指定的监护人,这一点并不会由于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4-08-16
    183人看过
  • 孤寡老人有亲人谁监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孤寡老人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老人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己指定监护人。在我国监护只针对两种人,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两类人也就是民法上所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因为年纪幼小或精神失常,不具备保护自己的能力,所以需要设置监护人代理他们进行民事活动,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这才是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所在。而对于老人,只要不是精神失常的老人,他只是因为身体的衰老而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与之相应的,民法为其设立的制度就是赡养制度,而不是监护制度。尽管身体老了,可老人的心智只有比年轻人更健全,他不需要别人的监护。一、监护人的分类有哪些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
    2023-02-28
    192人看过
  • “村官”犯罪究竟谁来管?
    修订后的《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实施以来,案件管辖范围已基本明确。但由于两高对《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一法条的理解、执行不一致,给查办和认定村官犯罪带来一些分歧。为统一认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
    2023-04-25
    131人看过
  • “人人有房住”说来容易谁说得清究竟谁住不起房?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说,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这肯定是一个不错的判断,也是绝对真理。他的这一说法,也让舆论再度关注住房问题。讨论的核心,直接指向政府责任,指向对现有高房价的调控和住房保障机制的缺陷。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是政府的责任;对房价高企、房地产经营中的卖地经济、钱权勾结要出重拳打击;要尽快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这些都没错,谁都不会反对。可政府责任如何落实?大而化之、无的放矢的论述,起不了太大作用。究竟谁住不起房?看似好回答:老百姓,穷人,中低收入者。可进一步问:什么样的老百姓,收入多少的穷人?房价在什么样的一个价格区间合理?现在到底有多少人没房住,经廉房建多少合适?谁能给出一个权威数字?政府的相关部门有没有做过统计分析,媒体有没有调查追踪过,评论者有没有真实可信的研究?说一句不能让老百姓没房住,要让人人享用住房不难,可怎么保障呢?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舆论,仅做真理式的价值判断没有
    2023-06-10
    99人看过
  •  电动车与行人相撞,责任究竟谁来负?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归属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那么根据过错程度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那么它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归属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1.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那么根据过错程度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3.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那么它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电 动 车 与 机 动 车 相 撞
    2023-09-01
    61人看过
  • "具体责任人究竟是谁?"
    直接责任人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而主要责任人则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对工程安全负主要责任的人,一般是领导,但是不参与工程或者事故的直接实施,可能由于他的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法律规定他们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就是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指的是一个单位或组织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并对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而直接责任人一般是主要负责人的下级,是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的人。包联责任人是什么包联责任人指的是包某个人的联系责任人,他的一举一动,他的一言一行你都要包他的。要建立包联工作台账,将包联企业情况、督导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内容详细记录入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全部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真正把包联责任落到实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
    2023-07-16
    198人看过
  • 谁来承担监护人的职责,如果监护人去世了?
    监护人死亡后如下来担任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父母,外祖父母;2、兄弟姐妹;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有哪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有:1、未成年人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有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外的其他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2023-07-04
    325人看过
  • 监护人侵权谁来报案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意见》从处理监护侵权的原则、监护侵权的报告和处置、临时安置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等四个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填补不少法律空白。徒法不足以自行,从建立制度到落实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应当通过大量的案例报道,来强化监护人、学校社区等社会单位以及司法机关保护少年儿童的法治意识,使《意见》处于激活乃至活跃的状态,才能发挥它的效用。香港女星吴某某涉嫌虐待女儿被警方逮捕一案的报道,让人眼前一亮。报道虽然不长,但将香港监护侵权的发案、收案、处理和临时监护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机制,全面地反映出来了。案例反映了香港的学校等相关单位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较强。从报道可知,吴某某的女儿并未直接向警署报案,而是向老师投诉,老师报告了校长,由
    2023-06-08
    28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监护人究竟有没有监护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1
      监护人有监护权。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监护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利,保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 监护人的责任究竟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2
      1、法定监护人的过错责任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2、《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
    • 请问老人是由谁带来的?监护人是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7
      老人的监护人一般是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进行指认,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有法院进行指认。 指定程序: 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第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 父母究竟给谁赡养老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父母的财产赠与是父母的权利,身后的财产由谁继承也是父母的权利。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也得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结合具体情况再做判断。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
    • 雨篷碎块伤路人究竟谁来赔?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4
      雨篷碎块伤路人,应当由雨篷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