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案件中是否主张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1 20:50:50 119 人看过

一、不当得利案件中是否主张损害赔偿

1、如果不当得利中的得利人损害了受损失的人财产权益时,受损失的人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二、不当得利返还排除情形

1、履行道德义务而给付。例如,养子女对其生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因收养而被解除,不再负担。若该养子女仍赡养其生父母,则属于尽道德义务,对于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养子女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2、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债务未到清偿期本无清偿的义务,但若债务人主动提前清偿而受领时,即使债务人因此而失去利益,债权人因此而取得利益,债权人得到利益也不返还。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一方明知自己没有交付义务而向他人交付财产的,对方接受该财产不予返还。

4、因不法行为交付的财产。不法原因既包括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也包括违反公序良俗。因不法行为而给付财产的情形下,对方不能取得该财产,该财产应当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能否要求损失赔偿
    一、不当得利能否要求损失赔偿如果不当得利中的得利人损害了受损失的人财产权益时,受损失的人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二、不当得利纠纷的解决途径(一)协商如果发生不当得利行为,本着和平的原则,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不大,案情不复杂。双方当事人可以自己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二)调解产生不当得利纠纷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之后,如果能达成协议,签订调解书,双方遵照调解书执行。(三)诉讼不当得利纠纷可以通过法院上诉解决,诉讼时效是两年。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不当得利不返还后果是什么《民法典》第九百
    2023-05-03
    96人看过
  • 侵权赔偿可否主张可得损失
    受害人在侵权赔偿中是可以主张可得损失的,但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主张。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赔偿可否主张可得损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022-07-02
    489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与财产损害赔偿的区别
    一、不当得利与财产损害赔偿的区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通常认为,侵权行为发生,侵权人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予以赔偿,双方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其后果的本质是责任而不是债。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由于该项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应返还给受害人,从而形成以不当得利为内容的债的关系。主要就是发生原因不同。债的发生包括: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单独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以及不当得利等。二、不当
    2023-04-12
    67人看过
  • 2023侵权损害赔偿能主张利息吗
    一、侵权损害赔偿能主张利息吗1、因为没有明确的损失数额及赔偿期限,所以侵权损害赔偿不能主张利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侵权损害赔偿中财产损失如何计算1、根据民法典规定,侵权损害赔偿中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
    2023-02-13
    143人看过
  • 刑事案件被害人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二、刑事案件被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成立要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需要满足以下成立要件:1.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2.有侵害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主观上是故意。三、刑事案件被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开庭程序是什么刑事案
    2024-01-14
    377人看过
  • 损害赔偿主张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乘客属于机动车的搭乘人员,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属于直接受害人,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要求责任人对于人身和财产损害予以赔偿。同时,乘客与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之间订立运输合同,保证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的合同义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乘客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可以主张违约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案件中是否主张损害赔偿1、如果不当得利中的得利人损害了受损失的人财产权益时,受损失的人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2023-07-03
    7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法律解读】赔偿权利人,又称赔偿请求权人,是指基于损害事实,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是在提起诉讼时可以作为原告的当事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对于身体、健康受侵害的受害人,其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讼。而对于生命受侵害的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讼。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应当包括
    2023-06-13
    52人看过
  • 房屋中介不当行为能否主张赔偿
    由于房屋中介公司不当行为,致使房屋出卖人因政策调整而多支付营业税等税款,房屋出卖人要求房屋中介公司承担该部分税款损失的,如何处理?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一定年限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规定以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或房屋交接书上的记载时间等来综合确定房屋购买时间。不少业主将所购期房出售时,将产权过户等手续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办理。对此,房屋中介公司接受委托后,应秉持为委托人服务的原则,全面、及时地处理委托事务。如因房屋中介公司未及时履行受托义务,导致房屋出卖人因政策调整而遭受多支付营业税等损失的,应根据房屋中介公司的过错程度判令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3-05-01
    73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件中是否应赔偿精神损害
    几年前的处女嫖娼案曾经引发了众多法律界人士对国家赔偿案件中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讨论,而今天的佘某林案又一次把这一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那么,国家赔偿案件中的受害人到底能否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呢?从我国现行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来看,答案是否定的。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而没有规定金钱赔偿的方式,也就是说在国家侵害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时,受害人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害得不到金钱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
    2023-07-07
    369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提出损害赔偿主张
    若无过错方以原告身份诉请婚姻损害赔偿,则须于离婚诉讼过程中同步提出;一旦离婚事项得以解决,将丧失再次提起相关请求之权利。对于已列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无过错方不同意解除婚约,亦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的相应要求或者其在一审程序中并未提出这一问题,却在二审审理期间提出,且经法院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那么在其离婚诉讼完成之后仍然可以就此单独启动新的诉讼。至于协议离婚这一方式,无过错方可向法庭提请损害赔偿诉求,然而,倘若当事人在签订自然离婚合同时已经明确表达了放弃此类诉求的意愿,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支持和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
    2024-07-28
    350人看过
  •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如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是无过错方在离婚时针对一方存在由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情形,才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哪些情形能主张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以下这些情形可主张损害赔偿:1、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2、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3、实施家庭暴力,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4.虐待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5、遗弃家庭成员,即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6、有其他重大过错,即婚姻中其他违反婚姻和家庭义务的行为,如通奸、吸毒、赌博、嫖娼等过错行为,由法院根
    2023-07-24
    41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
    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为精神损害赔偿金,其内涵是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是精神属性的范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同一性质的赔偿项目。根据侵权赔偿理论和立法精神,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失侵权人都应当给予赔偿。对于造成这一争论,因两个司法解释将不同性质赔偿项目使用同一名称所造成,不妨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名称变更为残疾生活补偿费、死亡补偿费,还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精神属性。或将《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还原为残疾精神抚慰金、死亡精神抚慰金,避免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错误理解为精神损害赔偿,这样更有利于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
    2023-05-04
    44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主张的权利时间是多久
    受害人就人身损害赔偿进行主张的权利时间一般为三年,具有特殊情形的,可以相应延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期间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人身损害赔偿主张的权利时间是多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2-06-28
    426人看过
  • 2024胎儿能否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胎儿能否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是一般认可胎儿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的生存权和健康完整权。我国法律认为尚未出生的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具有成为权利主体的可能性和唯一性,认识到这一点,法律也给予了一定的承认和保护。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依照法定继承办理。”从人的生理结构来看胎儿具有了人的完整性,如果简单认定出生是主体生成的起点,这无疑是违背科学的。(生物生理学的论述从略)从法律精神的角度来看,法律维持的是公平,保护的更多方面还是那些遭受不公平的人类中的弱小无助部分。比如我国法律保护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的原则。这样看来,法律忽视对人类出生前的保护,这是与其精神相悖的。既然儿童和未成年人可以得到法律地保护,那么未出生的人就更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他是所有人类诞生的先期阶
    2023-11-22
    3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能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河南梅溪律师郎建勇工伤事故的发生,给受害人不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给其或亲属的心灵也带来很大的创伤。那么工伤案件中当事人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呢工伤保险赔偿是指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
    • 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方如何主张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7
      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主张;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
    • 案件能不能单独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只要符合精神损害赔偿条件的,就可以。民法上所称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民法总则》规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
    • 刑事损害赔偿案件中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3
      刑事诉讼中不能主张精神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不当得利及不当受损主张时怎么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7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