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能不能自己要求转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8:42:25 315 人看过

可以和医院协商要求转院或先办理出院后再换一家医院。

一、外地住院回家报销程序

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6.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地就诊报销程序: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二、异地转院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异地转院手续办理首先需要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医院提出申请,随后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接着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然后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最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三、医保结算流程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账,即时结算。(二)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四)转诊转院结算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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