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协议,是指代持股份、代享股权的委托协议。代理持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真正的投资者不愿意披露自己的身份,也可能是为了避免操作中的关联交易,找他人代为持股,或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或是一些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殊要求。但是,无论目的是什么,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都必须订立持股协议
近代以来,法学家在关注个人和社会的基础上,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在商法领域,基于商业活动自由或交易安全的考虑,逐渐区分了私法和公法两个概念。在探讨股权性质和实践中,我们也面临着区分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以确定最终法律效力的问题。在分析其具体法律关系之前,应该说代持股权的效力是不确定的,代持股权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二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三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一种关系只涉及两个人,属于属人法的范畴。因此,如果二者存在争议,只要能够证明二者之间存在关系,实际股东的出资至少应从债权的角度予以确认。但问题是,对于实际股东而言,股权往往比资产生成所产生的债权更为重要。在实际股东请求确认股东身份的问题上,有人认为应将其视为股权持有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实际股东为真实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和责任,则应认定实际股东为真实股东。但笔者认为,虽然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对公司稳定性的综合考虑,但对第二种法律关系的考虑成为必然。因此,如果实际股东隐瞒身份,名义股东按照实际股东的意愿行使权利,以维护公司法律关系的稳定,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当公司和其他股东不知道实际股东的权利时,不鼓励确认实际股东的身份。如果实际股东通过名义股东匿名,但公司和其他股东知道实际股东的存在,实际股东直接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责任。本案中,公司因其他股东知情而丧失了维护公司稳定的抗辩权,实际股东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事务后,公司不得否认实际股东的人格,但也应从维护公司稳定的角度,承认实际股东为真正的股东。由于我国尚未纳入“代理”或“持股”的概念,法院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应要求公司将实际股东变更为注册股东。在第三种法律关系中,保护物权人与善意第三人是一对矛盾。在这个信息纷繁复杂的世界里,交易者几乎不可能在公司登记之外发掘隐名股东,这不利于交易安全的保护。因此,现代民法理论确立了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保护、表见代理等民法基本原则。因此,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时,实际股东无权以名义股东未经其同意为由进行抗辩。同样,名义股东因虚假出资或者其他原因被要求承担股东责任时,无权以其不是实际股东为由进行抗辩。另外,当第三人有正当理由不知道工商登记的内容,并以实际股东为股东时,实际股东不得以未登记股东为理由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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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协议效力吗干股协议是什么意思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8干股即虚拟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是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这种协议就是干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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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股东会决议到底是什么意思?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2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股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但是,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股份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股份代持协议书。签订代持股协议则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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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协议无效什么意思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遗赠协议无效的情形是: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无效。 伪造的无效。 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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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权代持协议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5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后签订的协议。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