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的认定 刑事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9:51:18 416 人看过

电子证据是指在刑事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处置的一种证据。电子证据的主要形式有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四种:1、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手机短信等通信信息;3、网络用户的各种注册、身份信息;4、文档、图片、音视频等电子文件。用电子设备记录的证人证言等不属于电子证据。

一、离婚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离婚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

1、手机短信。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实践中已经逐渐得到了认可。在离婚案件中,短信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作为对方存有过错的证据;

2、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得到确认,但在实际诉讼中,仍有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因为电子邮件只能显示收发方的邮箱地址,不能直接证明是由谁发出的;

3、msn、qq聊天记录。网络聊天是目前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沟通方式,发生在离婚案件中沟通方式主要有两种;

4、录音录像。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经常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取证。

二、微信截图能作为证据吗

微信截图能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是依托电子设备为载体储存的,是即时通信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可以作为电子数据证据使用,这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均无任何争议。但微信截图作为电子数据,具有易修改、易伪造的属性,如果在收集、提取等的取证程序中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所获得的电子证据就存在瑕疵,法院可能会不予以采用。

三、被诈骗报警需要哪些证据

被诈骗报警需要以下证据:

1、尽可能保存与诈骗分子联系的所有文件,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

2、以书面形式记录你的被骗;

3、向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派出所报案,并由警方作出报案记录。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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