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详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9:30:22 338 人看过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几档,是多少

1、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依据《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

行业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3-10%;

制造业:5-15%;

交通运输业:7-15%;

建筑业:8-20%;

饮食业:8-25%;

娱乐业:15-30%;

其他行业:10-30%;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1月1日发布施行。第三条: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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