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事实抚养是什么意思,事实两字如何解释,求佛山律师详细解释下事实抚养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0:39:04 381 人看过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关于事实抚养关系的解释参照以上两条。

哪些是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

1、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是指对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抚养关系的确认行为。如果收养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那就是合法收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协议相关文章
  • 孩子抚养费的详细解释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规定,孩子抚养费是包括教育费与医疗费的,在婚姻结束之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与时间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定时,会有人民法院来判决。关于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023-07-01
    288人看过
  • 什么是事实抚养关系的成立条件
    事实抚养关系的条件指的是一种生活中的抚养权利关系。即双方就以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相互称呼一起共同生活,收养人对被收养的小孩也有尽到对其生活、成长各方面的照顾及教育的抚养义务,不过与收养是不一样的,收养是双方都没有到相关的法律部门进行登记,确认彼此间的抚养与被抚养关系。法律对于事实抚养的规定一般是,事实抚养的成立具有法定要件,即双方除了共同生活在一起,以父母子女关系对外宣称外,在相关法律部门还有登记备案。继子女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继子女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1、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这是一般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2、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
    2023-07-01
    244人看过
  • 事实收养有什么情形,如何解除事实收养
    一、事实收养有什么情形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收养弃婴;(二)收养孤儿;(三)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四)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五)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六)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七)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八)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分析上述情形的特征有两点。一是事实收养人善意者多,恶意者少。二是被事实收养人的父母大多下落不明。二、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说,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解除这种事实收养关系。但是,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
    2024-01-23
    329人看过
  • 事实婚姻关系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事实婚姻关系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关系抚养权的规定是由双方当事人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是按照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事实婚姻分手的孩子可能归父亲抚养,也可能归母亲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二、孩子抚养权判决的基本原则是怎样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
    2024-02-10
    290人看过
  • 2024哪些是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
    一、哪些是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1、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是指对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抚养关系的确认行为。如果收养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那就是合法收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二、申请事实抚养公证怎么办理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公证。须提交的证件、证明包括:1、抚养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抚养人为单身的,提供当地民政局婚姻登
    2023-12-04
    319人看过
  • 收监是什么意思?详细解释一下。
    收监,指关进监狱。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人民法院在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时,应当同时送达必备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监狱在罪犯被交付执行时,如果没有收到上述法律文书,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对收监的罪犯应当进行必要的身体、人身及所携带物品的检查。什么情况应当适用缓刑缓刑收监的条件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18岁以下、孕妇、75岁以上的,应当
    2023-07-03
    306人看过
  • 事实收养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应该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一、事实收养产生的原因有哪些事实收养产生的原因有:1.是事实收养人缺乏对收养关系的法律认识,有把收养登记或者公证作为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定程序,仍然将收养行为当作传统习惯方式来对待;或者认为法律上是否承认其合法性也多大关系,反正双方相安无事,也不会妨碍他人,不会承担法律责任。2.是管理服务不到。有关对收养工作进行管理服务的机关,缺乏社会责任感,有看到事实收养产生的社会问题及其严重性,仅视为个别家庭问题3.是执法片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对被拐卖儿童案件、非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只注重对人的刑事、行政责任追究,却忽视对被事实收养人、收养人的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处理,从而导致这些事实收养行为长期处于不正常状态。二、应该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方法有: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2.单方强制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
    2023-06-08
    87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是否包括事实收养?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事实收养的构成要件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公认,双方相互有扶养的事实;(三)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四)未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中国承认事实收养的法律效力,并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
    2023-07-10
    214人看过
  • 事实抚养关系可否有继承权
    一、事实抚养关系可否有继承权事实抚养关系有继承权。在继父母跟继子女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情况下,继父母子女之间当然具有遗产继承权,如果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所以只要继父母、继子女没有立有遗嘱将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那么继子女可以在继父母死后继承遗产,反之继父母也可以继承继子女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
    2024-01-04
    397人看过
  • 无抚养事实能否要求赡养
    无抚养事实也能要求赡养。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母未尽抚养责任,子女成年后不可以拒绝赡养父母,因为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不是对等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一、追索赡养费要提供什么证据当发生赡荞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要求给付赡养费:(1)与身份有关的证据。赡养关系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只有子女对于父母才发生法定的赡养关系,这里指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也包括非婚生子,既包括亲生子女也包括合法收养的子女以及形成了扶养关系
    2023-03-26
    476人看过
  • 名词解释劳动法律事实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名词解释劳动法律事实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按照行为人所处的地位和实施的目的、性质和职责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劳动法律行为、劳动行政管理行为、劳动争议仲裁行为和劳动司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二、如何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合格;2.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有报酬服务,用人单位依法对劳动者进行管理;3.劳动者参与用人单位的工作运作;4.劳动者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工作证等相关资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2023-10-20
    435人看过
  • 继承事实抚养关系被扶养人的遗产
    一、事实抚养关系继承的相关规定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1条第1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可见,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依据法律拟制形成了一种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具有抚养、赡养的义务,也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2、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养子女和生父母虽然有血缘关系,但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确定合法收养关系起,父母子女之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及其继承权了。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二、事实抚养关系应包括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
    2023-06-27
    434人看过
  • 事实收养是啥意思?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一、应该如何收养小孩收养孩子有以下几种方式:1、通过福利院收养陌生人的孩子;2、收养亲戚的孩子;3、收养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子女;4、继父和继母收养继子或继女。夫妻收养子女,不能私下进行。必须到被收养子女的亲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二、收养子女应具备哪些条件收养子女应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孩子的疾病;4、年满30岁。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找不到生父母,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一人的限制。
    2023-06-24
    403人看过
  • 对是否已事实解除收养关系如何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8月24日以(1990)民他字第14号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许秀英夫妇与王青芸间是否已事实解除收养关系的复函》,指出:你院鲁法(民)发<1990>25号关于许秀英夫妇与王青芸间是否已事实解除收养关系的请示报告收悉。经我们研究认为,1937年王青芸两岁时被其伯父母王在起、许秀英夫妇收养,并共同生活了20年,这一收养事实为亲戚、朋友、当地群众、基层组织所承认,应依法予以保护。虽然王青芸于1957年将户口从王在起处迁出到其单位落户,后又迁入其生母处,但双方未以书面或口头协议公开解除收养关系。而且,王在起生前与王青芸有书信来往,并以父女相称,王青芸对王在起夫妇也尽有一些义务。据此,我们同意你院第一种意见,即以认定许秀英夫妇与王青芸的收养关系事实上未解除为妥。
    2023-06-08
    91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人和送养人需将双方达成的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加以明确,以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实践中,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常常涉及到继承、抚养问题纠纷。 所以建议在收养协议中明确指出: 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 2、有互负抚养的义务; 3、有互享继... 更多>

    #收养协议
    相关咨询
    • 事实婚姻解释什么意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6
      (一)事实婚姻概念: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存在,将不利于我国婚姻质量的提高不利于优生优育工作的开展,它将不可避免地为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因此,一旦社会条件成熟,就应在法律上彻底消除事实婚姻。 (二)关于事实婚姻的立法主义第一种是不承认主义,即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如目前日本法律规定,结
    • 事实刑事请问无人抚养儿童的解释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03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比如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正在接受改造、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等。对于这类儿童可以由孩子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进行抚养。
    • 民法解释: 事实婚姻是什么意思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1
      1、1994年2月1日后共同生活的就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的问题了,只能属于同居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法律解释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01
      社会散居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比如父母双亡,由亲属养育的儿童。(说明:死亡情况依据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判等确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比如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正在接受改造、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一方改嫁)等导致儿童无人抚养的。
    • 求详细解释重婚罪的事实婚姻认定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4
      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刑法重婚罪事实婚姻认定应当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另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之所以将此也定为重婚是将其作为重婚罪的共犯来考虑,因为没有他的行为就没有他人的重婚行为,二人行为结合后才导致重婚的发生。从客体上讲,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从客观方面讲。即行为人有重婚的行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