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赔偿听证笔录的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
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
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人员的姓名;
(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
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
4、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5、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6、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
二、《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国家赔偿案件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刑事赔偿案件和其他司法赔偿案件。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听证,是指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开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认证的审理活动。
第五条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在听证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六条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进行听证一般实行独任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合议制。
独任法官应由从事赔偿审判工作的审判员担任,书记员担任记录。
第七条经听证、质证属实的有关证据,应当作为认定赔偿案件事实的根据
国家赔偿听证笔录应当在听证程序进行中进行记录,所形成的笔录是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机关在对相关国家赔偿案件进行审查和认定时,可以对听证笔录进行核实并形成证据文件,对最终的国家赔偿的判决是有直接法律效应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进行合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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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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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听证程序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91、国家赔偿听证程序是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一般应组织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听证。 2、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侵权损害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可以不组织听证。国家赔偿案件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刑事赔偿案件和其他司法赔偿案件。 3、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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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笔录是听证活动的证据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4听证笔录不是证据的种类之一。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勘验笔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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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笔录内容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51、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或者书记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本案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由听证主持人或者书记员在听证笔录上予以注明。 2、听证笔录中的证人证言,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3、听证主持人应当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是否成立的书面意见,并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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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1-03-07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合议。无论是行政审判庭,还是赔偿委员会,都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