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3 12:01:36 108 人看过

一、医疗纠纷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1.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在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2.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二、医疗纠纷调解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医疗纠纷调解一般需要30天。法律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双方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三、医疗纠纷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纠纷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医调委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7、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8、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必须经过医调委吗发生医疗事故纠纷不是必须经过医调委,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2023-07-02
    69人看过
  • 有了医疗纠纷可选人民调解
    本文讲的是纠纷处理,从明年3月1日起,宜昌市民有了医疗纠纷,可以找新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去解决。宜昌市政府昨日以第150号令正式发布《宜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使全市医疗纠纷解决有了“新规”。...有了医疗纠纷可选人民调解从明年3月1日起,宜昌市民有了医疗纠纷,可以找新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去解决。宜昌市政府昨日以第150号令正式发布《宜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使全市医疗纠纷解决有了“新规”。正式发布的这一办法包括: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疗责任认定机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调赔对接的理赔机制、整治处理医闹行为机制等6个方面的新举措,其中风险分担、人民调解和如何理赔是令人关注的焦点。这一办法首次规定,宜昌市及各县市(含夷陵区)要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为主体的医
    2023-06-04
    382人看过
  • 如何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目前医疗纠纷主要通过医患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诉讼三种方式解决。这三种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弊端,有时患者既不愿意协商解决也不采取诉讼方式,而是通过威胁甚至暴力途径来处理,不仅严重影响医疗正常秩序,也严重阻碍医学科学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健全,让医患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加柔和化。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为进一步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司发通〔20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卫生局,各保监局: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实现病有所医,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2023-06-01
    261人看过
  • 怎样区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
    一、调解制度建立的背景如何妥善处理发展中的社会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中国人向来奉行和为贵的处世哲学,和为贵是和谐社会、平安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建设值得借鉴的传统东方智慧。和为贵式的调解在中国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目前,在我们的生活中仍然发挥着作用的调解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实践证明,强化调解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可以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但遗憾的是,我们在推进法治化的进程中,一味地强调借鉴西方法治的经验,却忽略了本土法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诉讼成为法律界人士竭力推崇的主流法律意识形态,调解被视为法治进程的桎梏的背景下,调解制度受到了相当大的冲击,调解工作也逐渐被边缘化,且三大调解手段存在单兵作战、各自为政的格局,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没有形成合力。与
    2023-06-08
    37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有什么区别
    一、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有什么区别?第一,和解是行政相对人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自行和解;调解是行政复议机关主持下,对行政相对人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之间发生的争议进行有关协调。第二,适用范围上: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而行政复议和解制度并非适用于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只适用于特定范围的行政复议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第三,其他方面: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必须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以后,行政复议终止。而行政复议调解,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由行政复议机关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以后生效。二、有关行政复议和解与调
    2023-06-06
    51人看过
  • 工商行政调解与消协调解的区别在哪
    一、工商行政调解与消协调解的区别在哪主要职责不同(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
    2023-06-07
    314人看过
  • 多方式处理医疗纠纷(行政调解)
    据调查显示,目前医患关系紧张,法院受理医疗纠纷诉讼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以及“医闹”现象加剧,使得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恶化,医患之间互不信任程度降到了新低,严重影响医疗服务的提供。突出表现为:医务人员行医防范心理增强。以往临床倡导的“有1%的可能,就要付出100%的努力”的医疗追求,现在很少有医生这样说、这样做了,甚至接诊患者时也心怀戒备,生怕说话被抓住“把柄”。法院审理医疗纠纷诉讼案件,判决医院赔偿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案件不断出现,如陕西省出现判决医院赔偿700多万元的医疗损害案件;广西一家年收入为150万元的县妇幼保健医院,因一起医疗纠纷被判赔218万元等案件,不仅使医院面临破产、倒闭及医护人员失业的严重威胁,连政府举办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防保网络也面临被破坏的问题。导致医疗纠纷增多的原因复杂,但调查显示,医疗纠纷一旦发生,不管医院有没有过错,患方均要求医院进行经济赔偿而且要多赔,而院方则尽量
    2023-06-05
    161人看过
  • 医疗纠纷可以选择行政调解吗
    行政调解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由行政机关主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对争议双方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有关争议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本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行政调解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方式、手段的原因在于行政调解在三个维度上实现了和谐: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和
    2023-05-05
    66人看过
  •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如何对调解纠纷进行调解的
    人民调停委员会受理调停纠纷后,应指定人民调停员为调停主持人,必要时可指定几名人民调停员参加调停。当事人对调停主持人提出回避要求时,人民调停委员会应予以更换。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纠纷,可根据需要邀请单位或个人参加。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在明确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度、发展变化的情况下,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指导工作,双方当事人互相允许,消除间隙,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书面调停的,必须书面调停协议。并且,必须明确记载以下事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纠纷简单事实、纠纷事项和双方责任(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4)履行协议的方式、场所、期限(5)当事人签字、调停主持人签字、人民调停委员会印鉴。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8-07
    495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事故行政调解?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诉讼外活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一、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
    2023-06-24
    399人看过
  • 探索行政纠纷解决途径:行政裁决、调解与仲裁的区别与联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签了劳动合同就是正式员工了,不以试用期和转正而区别对待。对于辞职这块儿,试用期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并办理相关手续就行。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成立及应订立劳动合同,及从开始上班日期起就算用工之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签劳动合同就是转正吗的问题就是这些了。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什么是拆迁纠纷行政裁决?拆迁纠纷行政裁决是指拆迁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之间围绕拆迁的搬迁与补
    2023-07-05
    187人看过
  • 医疗纠纷如何进行调解,医疗纠纷调解异议需要找律师吗
    医疗纠纷调解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是怎样的?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据调查显示,85%以上的医患纠纷都是通过此种方式解决的。在医疗纠纷激增的今天,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方式仍然为有效,也
    2023-08-18
    66人看过
  • 哪些医疗纠纷适合调解,哪些医疗纠纷不适合调解
    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医患双方自愿申请;在诉讼时效内;当事人与医疗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调解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的医疗纠纷适合调解。不适合调解医疗纠纷: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法律、法规规定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或不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正在处理的。医疗纠纷调解的几种方式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已经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提出申请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
    2023-08-01
    477人看过
  • 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属于哪个部门
    一、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属于哪个部门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二、医疗纠纷怎么赔偿医疗纠纷的赔偿计算公式如下: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包含原来发病的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
    2023-08-30
    3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政局调解与调解离婚的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31
      民政局离婚与到民事调解离婚的区别: 1.、从夫妻双方的自愿性来看,有所不同。 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具备的离婚条件之一就是:夫妻双方必须完全同意,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只要有任何一方不同意,则在民政局无法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不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同意。 2、从协议的履行方面来看,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同。 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
    • 医疗纠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程序怎么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医疗纠纷调解需要以下程序:首先是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随后制作调解书,双方没有其他意见的话,可在调解书上签字,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什么是调解医疗纠纷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医疗纠纷的调解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方在调解中不为独立的意思表示,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以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意思表示为目的,组织调解、促进沟通、提出建议、见证协议。调解协议与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区别是哪些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 行政调解案件怎样解决医疗纠纷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虽然卫生行政机构跟医疗机构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把卫生行政机构的作用定位于居中的调解和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