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网”状告“爱帮网”侵犯著作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07:13 361 人看过

爱帮网使用了大众点评网内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日前将爱帮网的经营者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爱帮聚信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爱帮网首页明显位置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和维权费用5万元。4月23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原告是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原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资金创作了商户介绍信息,享有全部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根据原告与大众点评网注册用户签订的在线协议,原告独家拥有大众点评网中所载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财产权。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复制原告现有享有著作权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刊登于其经营管理的爱帮网上。原告多次交涉,被告拒绝停止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

被告辩称,餐馆介绍内容简单、表达单一,用户点评大量重复或类似,都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原告的《用户服务协议》是不公平格式合同,依法无效。原告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享有著作权。被告提供的是搜索引擎服务,符合行业惯例和法律规定。被告在收到原告通知函后积极履行了删除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对被告网站上显示有源于原告网站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均无争议,双方围绕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是否构成作品、原告能否取得著作权、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展开了激烈的证据交锋和法庭辩论。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乐视网状告某网站侵权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原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某联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财产权纠纷一案。原告诉称:电视剧《马文的战争》由深圳市深广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紫禁城信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电视台、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北京丰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出品。2008年9月,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将该片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后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又将该片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原告,授权期限自2008年10月起共3年。原告称被告未经许可,即在其经营的影视村网站上,向公众提供电视剧《马文的战争》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4万元。
    2023-06-08
    230人看过
  • 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方式有哪些,网络著作权包括哪些?
    一、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方式有哪些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方式有: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3.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4.网络抄袭与剽窃;5.网络链接隐形侵权。二、网络著作权包括哪些网络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
    2023-06-07
    425人看过
  •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网络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擅自在网络上传、下载、转载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有权利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在我国较为普遍与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有关,很多人在网络上浏览、复制、下载作品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或明知是侵权行为却贪图免费的资源而一意孤行。而作为著作权人一方也没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知自己的作品被其他人使用,却因为举证困难、诉讼成本高等原因而放弃交涉或起诉,助长了此现象的滋长。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有哪些?1.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未经作者许可,将其创作的作品公开化;(2)违背作者的意愿,提前或推迟公开作品;(3)不遵从作者的意愿,以其他形式公开作品。2.未经许可擅自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等方式将作品用于网络传播。以复制、展览、发行、
    2023-06-13
    64人看过
  •  应对网络著作权的侵犯案件
    网络侵权案件中,通常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但网络侵权案件存在管辖难题,如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都不易查明,且服务器所在地与案件关联程度不大。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更为完善的地域管辖制度,即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制度可以克服以上四种管辖制度的缺点,对于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规制具有深远的意义。在民事侵权案件中,通常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进行管辖。这一原则在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同样适用。但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和法律的国界限制,发生在不受本国法律管辖的外国领土的网络侵犯本国国民著作权的行为便不能应用此原则。2、由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管辖由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是传统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主要基础,也应当作为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主要基础。在互联网著作权侵权行为中,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能通过互联网浏览到该信息,则这些场所都可以认为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不承认任何接触到侵权信
    2023-10-26
    181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著作权一般赔偿多少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通过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
    2023-04-18
    410人看过
  • 网上下载电视剧侵犯著作权吗
    一、网上下载电视剧侵犯著作权吗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网上下载电视剧是不是侵犯著作权,要依据下载的网站是否经授权而定,未经授权的会侵犯著作权,但下载者一般是不受到处罚的,提供下载服务的人会受到处罚。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2023-06-19
    203人看过
  • 哪些情况构成侵犯网络著作权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那么网络著作权有哪些特性呢,哪些情况会构成侵犯著作权呢?一、网络著作权的特性(一)法定性法律对于相关著作权的确定晚于相关的司法实践。这是因为法律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变化,从网络出现一来,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一个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受到挑战。作品上网后,成为网络上的共有产品,任何人只要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得到该作品,而关于网络上著作权利益调整的法律,却没有及时出现。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同时,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商业方法有很多共同点,传统的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传统手段对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这就使的网络著作权的法律落后于现实。(二)地域性著作权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权在依某国法律获得保护的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3]著作权多为自动产生,并非国家授权产生,所以有人认为
    2023-06-07
    188人看过
  • 做网站用图片算侵犯著作权吗
    做网站用图片属于侵犯著作权吗使用来自网络的图片下列行为是侵权:1、直接使用搜索引擎抓取的图片而没有著名来源或者作者。2、转发作者明确说明禁止转载的图片。3、未经原作者同意对图片进行二次加工或者使用。4、在作者未同意的情况下对图片进行商用。5、在图片分享网站有明确的分享规定的情况下违反这些规定进行分享。网络侵权著作权的形式1、网页网站侵权互联网发展史上的一次飞跃是万维网技术的出现。它使多媒体的数字化传输成为可能。那么,万维网的网页(网站)是否受产权保护呢对于一个网页来说,一般都是由文字、图画、录音、活动影像等多媒体的元素构成。如果抄袭他人的网页,很可能构成侵权。因为网页可以作为“汇编作品”而受著作权的保护。只要该网页内容的选择或编排具有独创性,而抄袭导致被抄袭者的网页与抄袭者的相似即可。抄袭网页还可能被控为不正当竞争。如果抄袭者与被抄袭者构成同业竞争,抄袭又导致两个网站相混淆,由此误导公众或
    2023-06-13
    228人看过
  • 说评书的行为侵犯著作权吗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说书、评书时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并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不需要经著作权人同意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
    2023-06-11
    210人看过
  • “羽泉”状告重庆网通侵犯表演者权
    12月1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陈涛、胡海泉诉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重庆博广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表演者权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在被告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经营的网站(网址为:www.sn116.com)上向公众提供羽·泉组合《最美》、《冷酷到底》、《冷酷到底》等共35首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而上述网站由重庆博广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原告认为,原告享有上述专辑内35首歌曲的表演者权,被告未经许可擅自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歌曲,严重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享有表演者权的歌曲的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同时请求判令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主页及《法制日报》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万元,本案诉讼费用则由被告承担。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2023-06-08
    150人看过
  • 著作权人可制止网上侵权
    据新华社电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出通知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记者在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4日联合举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行政保护办法(草案)》听证会上了解到,这一办法的出台可望赋予著作权人新的维权手段。正在征求意见的这个办法还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过著作权人的通知,仍不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或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或者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介绍,这一办法草案涉及到相关的权利、责任和行政处罚办法等内容。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代表,专家学者、国内部分互联网服务企业的代表、网络用户代表及著作权人代表80多人参加了听证会。与会人士对这一办法的管辖范围、概念的表述、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
    2023-06-08
    388人看过
  •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它为我们提供了很多便利。当然,网络环境也是犯罪行为成长的温床,但网络并不是法律之外的。在我国,即使在网络上犯罪,也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网络上最常见的违法行为就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这种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很难实现,但它确实存在。即使他们是无意识的,但这种行为也应该受到惩罚具体来说,侵犯网络著作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发表他人未经授权的作品
    2023-05-07
    90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上诉状范本
    侵犯著作权上诉状范文上诉人(一审被告):罗某某,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住xxxxxxxxx。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焦某某,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住xxxxxxxxx。上诉人因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xxxx年x月x日作出的(xxxx)扬广知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一、上诉人xxxx年和xxxx年广交会上散发的宣传册中的圣*树系列美术作品(以下简称“被控侵权美术作品”)是自己独立创作完成的,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事实;上诉人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并在借鉴国外作品的基础上创作完成了被控侵权美术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退一步讲,即使被控侵权美术作品与被上诉人的美术作品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2023-06-01
    373人看过
  • 方大状告松下侵权
    股份有限公司
    8月19日消息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日在深圳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国内地铁屏蔽门生产商,该集团近日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上,方大集团指松下涉嫌侵犯其地铁屏蔽门专利号200420082847.0和专利号200720118096.7的两项专利权。方大集团发言人表示,2008年以来,该集团发现松下所中标的一些城市相关地铁建设项目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方大集团上述专利技术,经比对其技术特征落入上述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涉嫌构成专利侵权。方大集团已诉请法院判令松下立刻停止对方大屏蔽门涉案专利的侵权行为并做出赔偿。据方大集团介绍,该集团较早进入地铁屏蔽门领域,申报并通过初审的地铁屏蔽门方面的专利有182项。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023-06-07
    74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网上广告语是否侵犯著作权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0
      一、关于著作权:从我国著作权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理解:著作权又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本案中,委托人对其在网上刊登的鼓风机产品的照片就享有著作权。二、哪些情况构成侵犯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 在网上侵犯著作权,网络微信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3
      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越来越多,随着微信用户的越来越多,微信公众号也得到大家越来越多的重视,有更多的人愿意花时间去阅读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但是这其中存在一种现象,各公众号之间文章的重复率非常高。那么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一:篡改、剽窃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侵权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标以自己名字或匿名在
    • 网络侵犯著作权的侵权主体是谁侵犯网络著作权具体指什么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2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 网络服务提供者经常会因侵犯网络著作权被告上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整个网络是否健康发展起决定性因素,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涉及到侵犯网络著作权所担负的法律责任标准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范围。 二、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 这类人群是网络上的信息的发布控制者,只有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可以改变网络发布的信息而其他人是无法改变其网络信息的,可想而知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是不可小看的,他们就是此网络信息
    • 如何起诉网站侵犯著作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搜集证据,到网站申诉。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但诉讼需要成本,您自己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 发现著作权被侵犯关于网络侵犯著作权投诉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投诉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及义务,使维权人有权要求其针对侵权行为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由于大多数国家均建立了类似避风港原则的机制,因此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都能够采取该等维权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