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便撤销。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出于达到离婚目的而签订的,只要没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存在胁迫、欺诈的行为就不能撤销该协议
离婚协议主要是约定离婚的事项,比如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往往愿意将共同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或者其他第三人。这种赠与行为,本质上是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一个重要条件。
如果没有该赠与行为,夫妻双方有可能或者甚至根本不会达成离婚合意。所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不能等同于夫妻双方纯粹协议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情形。故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赠与行为不能随意撤销。
一、针对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能否再次起诉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形式,就协议离婚而言,该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在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中是没有涉及、还是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中当事人反悔,均不影响当事人提起诉讼权利主张。
至于该财产是否真正“未涉及”或应否受到法律保护只是案件争议受理后所要解决的问题。就诉讼离婚而言,当事人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诉讼,意味着其所主张的争议财产在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中未作过处理,应当是一个新的诉讼,否则,应按照申请再审的条件审查处理。
“确属离婚时未涉及”是案件实体审理的内容,其裁判结论应当是在区分不同权利保护的状况后依法作出。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对于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往往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上的审查,财产分割内容并未得到国家公权力的认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可以提起诉讼。
登记离婚后又提起诉讼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当事人可以举出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该漏分的、未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具有法律意义的国家意志上的严格拘束力,但是对该财产处理部分具备的是合同意义上的拘束力,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三)一方对离婚协议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内容的情形。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过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应当维持该离婚协议的效力,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四)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没写的财产
离婚没有写在协议里的财产可以重新的签订协议来进行分割,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在离婚协议中,必须要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约定。当然,实践中,因各种原因,在离婚协议中不予约定或者一方隐匿等情形而没有分割也是存在的。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备材料。
如果确实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则需要作如下处理:如果夫妻双方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这时,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将未尽的财产分割问题写进行,再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原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事后发生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中对部分财产没有进行分割,这时,就需要原夫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只有起诉解决。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房产赠与有效性的规定
174人看过
-
离婚协议如何约定房子能赠与?
128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子女如何获得赠与的房产?
87人看过
-
男子离婚将房屋协议赠与女儿反悔,能否撤销赠与?
314人看过
-
协议离婚约定房产赠与孩子是否有效?
215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协议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赠给子女有效吗
319人看过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
父母协议离婚,将房屋赠送给子女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1父母协议离婚,将房屋赠送给子女,需要写赠与协议书。当父母决定将房屋赠与给子女的话,也需要写赠与协议书的。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是否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可以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住房是否赠与子女个人所有,还可以注明受赠人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父母和子女有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的责任义务,一旦子女违约,父母是可以主张收回赠与的住房。以此可以保障父母的权益。
-
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如何写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5如果是赠与双方就是离异夫妻俩之间,那么,直接写住房归谁就可以,双方认可签字按手印,再凭离异协议,办理住房离异析产过户给一方,重办这一方房产证,就完事,。不要办理赠与,办理析产过户只要200元。 如果夫妻俩协议好,是一起赠与第三人(如子女)就两人一起和子女,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把住房赠与子女过户,就可以, 如果住房无房产证,贷款没有还清,目前无法过户。是需要把分割协议写入另外的协议,双方签字按手
-
离婚协议将房子赠与女儿会反悔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1离婚协议中将房子送给女儿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一定条件下例外。如:未进行权属变更登记,可以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以撤销。
-
离婚协议中关于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是否适用于赠与合同的判断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15在离婚协议中,将个人财产赠与给子女是可行且合法的,这种赠与行为被视为一份以受赠人为对象,并得到受赠方承诺接收的合约。这个过程也使得这份赠与合同正式成立。 必须明白,合同的成立并不等同于其生效。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但需在特定时间内行使。当受赠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1. 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 2. 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履行; 3. 未能履行赠与合同所约定的
-
离婚协议中子女赠与房产的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0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