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有权转让工程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6:52:43 445 人看过

可以转让,但是有条件限制。转让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

一、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生效要件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生效要件为须有有效存在的合同权利,且转让不改变该权利的内容,并且转让人与受让人须就合同权利的转让达成协议。以不存在或者无效或者已消灭的合同权利转让的,即为标的不能,转让合同无效。转让合同权利为处分权,让与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债务可以被转移吗?

债务可以被转移,但是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债务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四种情形的债务不可转让:

(1)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2)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3)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4)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并非内容的变更。如果债权的主要内容,诸如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发生变更,则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不具备转让的性质。

4、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则转让无效。

5、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

三、公司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债权转让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和必须有转让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那么公司债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2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施工单位违反合同减少工程量索赔
    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减少工程量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怎么处理1、返修处理: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通过对缺陷的加固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高承载力,重新满足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使结构能继续使
    2023-02-14
    500人看过
  • 建设单位订立工程施工合同要约定人工费用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该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建设单位发生争议可以不拨付人工费用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拨付人工费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
    2023-08-12
    279人看过
  • 施工资质转让合法吗
    一、施工资质转让合法吗施工资质转让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资质变更手续是怎样的在建筑资质转让过程中,我们通过收购公司获得资质,然而在资质使用前还需要进行资质变更手续。(1)准备资质变更材料在收购了公司后,在正式使用资质承包工程前,我们还需要将资质证书上的内容变更过来。由于收购公司属于法人变更,所以要准备法人变更材料。此外,还要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工商机构的企业变更证明等,以便证明符合资质变更的情况。(2)进行资质变更申报首先到资质主管部门的官网填写申请材料,完成网上申请步骤;之后
    2023-06-04
    385人看过
  • 单位将劳动合同转让给其他单位我的工龄还在吗?
    一、单位将劳动合同转让给其他单位我的工龄还在吗?单位将劳动合同转让给其他单位我的工龄还在,是合并计算的。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相关法律依据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三、单位
    2023-04-13
    278人看过
  •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中的权益划分
    本文介绍了甲方代表和施工单位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角色和职责。甲方代表负责资金投入和监督施工过程,相当于地主的角色;而施工单位则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相当于长工的角色。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而甲方代表通过招投标或拍卖将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施工单位负责按图纸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交给建设单位。1.双方在项目中的角色和职责不同;甲方代表作为业主,负责资金投入并监督施工过程,相当于地主的角色;而施工单位则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相当于长工的角色。所以说甲方代表就是甲方,就是出钱盖房子的人这种说法是正确的。2、组成不一样;甲方代表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甲方代表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施工单位
    2024-01-22
    345人看过
  •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有什么处罚权吗?
    监理单位的权限是审核、检查验收等,并不具有罚款的行政权利。一、无证经营算不算消防违法行为?是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二、工程联系单的法律效应工程施工中,所遇到存在的问题,需变更联系的(
    2023-03-03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施工单位债权转让的流程具体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1
      债权尚未确定,不具备转让条件。第二种观点认为,本案合同债权转让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涉案合同依法可以转让,应认定债权转让有效。本案一、二审判决均认为涉案合同债权可以转让。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是: 第一,转让涉案合同债权符合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转让效力应区别对待。 合同转让分为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代替履行。法律对承包人的债权让与没有特别限制,故与一般债权让与没有本质区
    • 施工单位跟施工监理有合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9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法律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施工单位可以报施工单项工程综合单价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果这个单项工程在原投标清单中有,那你只要看他的综合单价与原来是否一致。如果没有,你就要看他的组价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给与调整。
    • 施工单位无故停工一年之久,建设单位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5
      建设单位应该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因为施工单位无故停工一年之久肯定是先违约了,既然施工单位违约了,建设单位就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解除合同。
    • 工程合同变更施工单位怎么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2
      工程合同变更施工单位怎么办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工程变更牵涉的范围非常复杂,与公司内的所有部门如研究开发、生产工艺、市场营销、生产计划及物料管理、生产部门、采购与外协、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售后服务管理部门等都有关系,因此,变更申请与变更指令的管理工作就显得特别重要,务必确定所有部门都了解状况并进行相关的配合工作,使变更工作得以顺利进行。PLM系统能够提供工程变更申请与变更指令的单据,让用户录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