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转移和管辖权转移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44:09 76 人看过

管辖权转移和管辖权转移之间的区别。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案件转移。不同的法院,管辖权从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管辖权的转移恰恰相反。

IV.不同的级别,管辖权的转移是在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之间进行的,管辖权的转移可以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之间进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管辖权的补充和修改,而管辖权转移主要是纠正错误。原因各不相同,管辖权的转移是为了解决审判的不便;案件复杂,涉及面广,法院审理难度大。管辖权转移的原因是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转移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定本院无管辖权的,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从本质上讲,管辖权转移是案件的转移,而不是管辖权的转移。这是对管辖权错误的纠正措施。管辖权的转移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p>管辖权转移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人民法院受理本案。未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不属于本院管辖,不存在管辖权转移问题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只有依法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受理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有管辖权。这是移送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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