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0:31:12 240 人看过

留置权系法定之最优先,不动产抵押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只针对第三人签订抵押合同的情形,与留置权不存在可比性。

一、中介欺骗客户可以解除合同吗

中介欺骗客户签订的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可申请法院撤销,在撤销之前,合同有效。欺诈和胁迫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需要当事人提交证据证明。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产生了和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据真实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微小,而对方履行合同是自己所期待的,因而愿意让合同继续履行,来保护自己的即得利益。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这种合同的撤销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如果一方将其因欺诈、胁迫手段所取得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系善意取得,那么受欺诈、胁迫人不得以合同搬用来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此类合同,由于法律规定变更权优先适用于撤销权,故责任的承担可通过变更合同有关权利义务的内容来予以弥补。如合同最终仍被撤销,则可参照无效合同的责任之情形来处理。

二、购买抵押车的合法吗?

主要有两种情形:(一)如果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该抵押合同能够对抗购买的第三人,此时购买抵押车的行为不合法,抵押权人有权取得该车的抵押权;如果抵押合同没有变更登记,第三人购买抵押车的行为合法。(二)如果抵押人的主营业务是买卖汽车,那么其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出售已经被抵押的汽车也是合法的。

三、抵押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抵押合同的效力认定如下:

1、当事人订立设立、变更、转让、消除房地产物权的合同,除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2、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财产或者正在建设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时设立。财产或者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动产已经交付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基于法律规定取得的物权(主要是不动产),缺乏公示性,因此尽管此时不再强制权利人必须进行公示才能取得物权,但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这主要是基于交易秩序的安全而考虑的。交付方式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1、直接交付直接交付,也即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相对应,是所有交付中的最常态。2、间接交付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并未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间接交付动产。间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2)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
    2023-06-15
    265人看过
  • 动产担保交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一、动产担保交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确立了动产抵押权的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即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具体地说:一是该法条所称的“第三人”,指的是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物权的人,不包括债权人的一般债权人;二是该法条所称的第三人“善意”,指的是主观上不知情,即根本不知道动产抵押权的存在,而不能解释为“善意无过失”,也就是说只要第三人不知道有动产抵押权的存在,即为“善意”。二、关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问题按照登记对抗之规则,抵押权设立的效力不得对抗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主要是指与抵押财产有利害关系的抵押人以外的人,如自抵押人受领抵押财产的受让人、质权人、抵押人等。界定第三人范围时,应注意第三人应指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物权之人,债务人之一般债权人并不包括在内。这主要是因为:1、就法律性质而言,物权具有排他性,其效力恒优先于债务
    2023-05-23
    171人看过
  • 公司章程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章程的特征
    一、公司章程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章程不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公司章程是对公司内部行为规范的约定,公司股东和内部人员受其限制,但公司内部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善意第三人不属于上述人员。二、公司章程的特征公司章程具有如下特征:1.法定性,即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2.真实性,即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3.自治性,其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
    2023-06-20
    185人看过
  • 第三人动产可以被留置吗
    一、第三人动产可以被留置吗可以留置第三人的动产。民法典只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留置该动产,而不是要求债务人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因此“债务人的动产”不必仅仅限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只要是债务人合法占有的动产就可以留置,被债务人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当然也应包括在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二、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原因不同。质权是依当事人的意思为担保债权而设定的,非经约定并不产生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而留置权是一种法
    2023-06-16
    428人看过
  • 赠予公证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吗
    经过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赠与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赠与人认为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了。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担心赠与人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依法公证。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
    2023-06-13
    485人看过
  • 夫妻协议什么情况下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内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一、民法典夫妻如何约定婚前财产可采取书面的形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2023-03-12
    370人看过
  • 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基于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消灭隐形担保的总目标,本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明确了必须登记才能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什么叫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事项不得对第三人发生效力,无处分权的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或者是以合理价格受让等受让人取得所有权。《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3-07-29
    360人看过
  • 处分合伙企业财产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2)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①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②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04-24
    155人看过
  • 撤销权对善意第三人如何处理
    善意第三人要行使撤销权的话,一般要注意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即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并且还要求撤销权人在与无权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时必须是处于善意,即第三人不知道无权代理人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是无权代理。而在行使撤销行为的时候,行使的方式同样是要注意的,撤销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应向被代理人表示,但向无权代理人进行撤销的意思表示应同样有法律效力。一、有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追认权,通过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可使无权代理行为中所欠缺的代理权得到补足,转化为有权代理,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我国法律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追认权的行使,有明示和默示两种方式。所谓明示的方式,指被代理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对无权代理行为给予承认。所谓默示的方式,是指被代理人虽没有明确表示承认
    2023-03-10
    244人看过
  • 地役权对抗第三人
    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所以,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条是关于地役权从属性,有关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的规定。由于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是有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因此在法律属性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仍然应当与需役地的使用权共命运,必须与需役地使用权一同移转,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让与。地役权相关知识: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二)地役权登记效力
    2023-06-15
    264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和善意相对人的含义及區別
    相对人是相对于本人而言的,第三人是相对于本人之外的他人而言,善意是就本人的意思表现形式或本人的权利外观与真实状态并不完全一致,如果他人,不管是相对人,还是相对人之外的第三人,只要其是善意的相信该外观,基于保护其善意信赖利益的需要,哪怕相信的不是真的,不是事实,也将其视为真的或事实予以保护。1、善意相对人,通常是指本人与相对人的交易,就是相对人实施法律行为时,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的真实情况与外在表现的情况并不一致。常见的善意相对人存在于夫妻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等。2、第三人,通常情况下,不是本人的相对人,而是与本人存在交易关系的相对人之外的其他交易当事人,善意不是第三人相对于本人,而是与本人发生另一交易关系的相对人,第三人是相对于该相对人而言的,第三人与相对人之间未发生直接的交易关系,而是分别与本人交易而发生的权利冲突,善意与否的判断将导致权利冲突的保护发生变化。善意第三人的适用主要是物权
    2023-07-22
    116人看过
  • 承包土地确权不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承包土地确权不登记不可以对抗第三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是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申请国家有关部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事实予以公示,使他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的,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农村土地承包法》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即当事人互换或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需要登记才生效,不强求当事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行登记,但是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的权利其一是以农业生产为目的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二是对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流转权〉;(1)处分方式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
    2023-05-05
    402人看过
  •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赠与,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赠与,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法理上讲,未办登记手续的赠与,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为由对抗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赠与,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法理上讲,未办登记手续的赠与,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
    2023-06-09
    177人看过
  • 同一物上存在的多个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对抗
    善意取得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权利冲突的同时,也引起了一些极其特殊的新冲突。当在同一物上存在两个以上的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民事主体时,各善意第三人均以善意取得为由要求确认自己对该物的所有权,由此产生善意第三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即称为善意对抗。其中的取得并非仅指现实占有,而是包函获得物之所有权和现实占有两种情形。一、占有改定情形下的善意对抗案例一:甲、乙系夫妻关系,共有一电动车。某日,甲擅自将车卖与丙,约定丙先付价款取得该车,丈夫甲再用五日,丙五日后来取车。与此同时,妻子乙将该车卖与丁,条件同上。五日后,丙、丁同时来取车,发生纠纷,丙、丁均不愿接受退款,都主张对该车的所有权。占有改定的情形下,该车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但该车仍为原所有人占有,在此前提下产生了两个善意取得人,如何平衡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呢?当三方协商不成时,现实中,也许随便把车判给一方,其他人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这样的处理无疑是
    2023-06-08
    42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土地承包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查封财产未公示是否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查封财产未公示是否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1、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时候没有进行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
    • 2022年善意取得可以对抗撤销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
      可以。如果第三方是善意取得的,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债务人有逃避债务偿还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才能行使。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 可以善意取得吗,留置权可以约定排除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吗《担保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物当然应当是债务人所有或者合法占有的财产,那么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或者非法占有的财产能否作留置权的标的物呢例如债务人将偷来的相机修理,债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能否留置该物,《担保法》未作明确规定。《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作了补充性规定。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8条“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