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发放标准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0:46:23 432 人看过

工伤生活护理费的计算公式:(一)根据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水平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所以所谓的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设区市的这一范围。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人民币/月)50%(二)生活中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三)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人民币/月)30%。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文件精神,从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出发,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相应调整我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

一、调整后的待遇标准

(一)2007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退休人员),符合享受护理费条件的待遇标准:

生活护理费调整后的月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为739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591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443元。

(二)2007年1月1日以后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退休人员),符合享受护理费条件的待遇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支付待遇资金渠道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支付待遇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支付待遇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已由养老基金支付的,继续由养老基金支付。

三、各县(市)、双阳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生活护理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活护理费相关文章
  • 工伤生活护理费计算标准
    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
    2023-05-03
    499人看过
  •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调整
    职工生活调整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的信息,根据省有关规定,我市自本月起调整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标准。本次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含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2007年4月30日前已享受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办法为:1、上述相关人员的生活护理费,以各统筹地2006年度职工月为基数计发。2、上述相关人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56元。调整后,每名因工职工供养亲属的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统筹地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后超过的,各供养亲属按等额扣减;调整前已经超过的,不再调整。
    2023-06-10
    105人看过
  • 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是多少?工伤生活护理费计算标准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2023-04-28
    419人看过
  •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的规定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接受护理是其基本人身权利的体现,也与工伤事故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获得必要的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3-05-03
    323人看过
  •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的支付
    法律百宝箱导读: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1至4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60%,二级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1至4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60%,二级为50%,三级为40%,四级为30%。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1至4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60%,二级为50%,三级为40%,四级为30%。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
    2023-06-10
    260人看过
  • 我省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标准
    近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对我省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抚恤标准进行统一调整。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新标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180元,二级伤残170元,三级伤残160元,四级伤残150元。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4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20元。生活护理费的调整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本统筹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本统筹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本统筹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2023-04-22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 更多>

    #生活护理费
    相关咨询
    •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发放标准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0
      工伤生活护理费的计算公式:(一)根据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水平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所以所谓的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设区市的这一范围。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人民币/月)×50%(二)生活中大部分不能自
    •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有哪些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9
      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6
      工伤护理费的给付,在定残之前由单位按照实际支出承担责任,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即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工伤护理费在定残之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
    • 工伤护理费发放标准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7
      住院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工资;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6、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7、评残后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或40%、或30%(依次为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标准)
    •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3、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